2023-02-17 19:10:30
每經AI快訊,2月17日,證監會發布《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管理試行辦法》,存量企業不要求立即備案,后續如涉及再融資等備案事項時應按要求備案。已在境外提交有效的境外發行上市申請、未獲境外監管機構或者境外證券交易所同意的境內企業,可以合理安排提交備案申請的時點,并應在境外發行上市前完成備案。對于已獲中國證監會關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公開募集股份及上市(包括增發)核準批文的境內企業,在核準批文有效期內可繼續推進境外發行上市。核準批文有效期滿未完成境外發行上市的,應當按要求備案。為做好境內上市公司全球存托憑證境外發行上市與對應新增基礎股份發行的銜接,有關全球存托憑證備案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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