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2-19 21:28:45
每經特約評論員 曹中銘
據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A股已有29家企業上市申請終止,其中27家為主動撤回。主動撤回企業中,2家此前被抽中現場檢查。值得注意的是,自去年10月份以來,已有多達4家被抽中現場檢查的企業撤回IPO申請。筆者以為,針對這一現象,應進一步完善IPO審核監管機制。
在中證協去年10月28日公布的2022年第四批首發申請企業現場檢查抽查名單中,申報上交所主板的江蘇博濤、申報深交所創業板的科都電氣和深圳大成等從參與抽簽的60家企業在審項目中被抽中。根據現場檢查相關規定,證監會對上述3家首發企業信息披露質量及中介機構執業質量進行檢查。但當年11月底,江蘇博濤、深圳大成均“終止審核”。今年2月9日,科都電氣主動撤回材料,其審核狀態亦顯示為“終止審核”,也意味著2022年第四批被抽中現場檢查的企業“全軍覆沒”。此外,2023年首批被抽中的5家企業中,羊絨世家已于2月6日撤回深交所主板IPO申請。
事實表明,這些擬IPO企業“一查就撤”并非沒有原因。以科都電氣為例。去年9月13日科都電氣IPO申請獲受理,深交所上市審核中心于同年10月11日發出第一輪審核問詢。然而,直到4個月之后,該企業也沒有完成問詢回復。根據《創業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的規定,科都電氣回復深交所審核問詢的時間總計不得超過三個月。因此,科都電氣已涉嫌違規。
此外,科都電氣2022年9月13日披露的招股說明書(申報稿)的財務報表截止期為2022年6月30日,期間并沒有更新財務數據。而根據規定,擬上市企業招股說明書中引用的財務報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六個月內有效。該企業撤回IPO申請,其實一點也不令人意外。
擬IPO企業出現“一查就撤”現象,筆者以為存在兩個方面的原因。其一,擬IPO企業本身沒有達到上市標準,但抱著“闖關”與僥幸的心理,意圖蒙混過關,這種可能性是存在的。畢竟,此前就有多家企業財務造假卻闖關成功,某些企業有這樣的心態其實也正常。
其二,中介機構執業質量不高或未勤勉盡責,主要涉及保薦機構、審計機構、律所等。中介機構或職業勝任能力不足,或職業操守存在問題,或執業過程中未勤勉盡責,都有可能導致IPO出現終止審核的現象。如果“不幸”被抽中,主動撤回申請材料可能是最明智的選擇。
總的來說,市場上頻頻出現擬IPO企業“一查就撤”現象,既有擬上市企業的原因,也不乏中介機構的原因。當然,監管所存在的因素同樣不可忽視。
為了避免類似現象重演,筆者建議,首先應建立擬上市企業“黑名單”制度。對于“帶病闖關”、抱著僥幸心理意欲蒙混過關的企業,納入IPO誠信“黑名單”中。可規定,兩年內不受理這類企業的IPO申請。對于情節非常嚴重、惡劣的企業,應永遠將其擋在資本市場的大門之外。
其次,在中證協發布《證券公司投行業務質量評價辦法(試行)》之后,監管部門已將IPO申報項目的“撤否率”作為衡量執業質量的關鍵指標。筆者以為,應將“撤否率”納入券商分類監管的評分標準。根據“撤否率”比例的高低,相應地對券商加分或減分。
此外,根據“申報即擔責”的原則,無論是擬上市企業還是中介機構,只要個中存在問題,都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絕不允許出現一“撤”之了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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