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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中泰證券總經理馮藝東將提交九份提案,建議北交所投資者門檻降至10萬元,持續優化個人養老金相關配套制度

每日經濟新聞 2023-03-02 17:08:47

每經記者 王硯丹    每經編輯 彭水萍

今年的全國兩會即將召開。《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悉,全國政協委員、中泰證券總經理馮藝東將提交九份提案,話題涉及到注冊制改革下中介機構責任厘清、北交所配套制度優化、個人養老金制度建設、達成碳排放目標等多項市場熱點。

其中在有關北交所未來發展問題上,馮藝東建議,將當前“50萬元證券資產”的北交所個人投資者門檻調降至10萬元,與創業板保持一致;并隨著市場成熟全面取消投資者準入門檻。

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陳夢妤 攝

全面注冊制下,建議三方面壓實中介機構責任

2023年2月17日,中國證監會及交易所等發布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制度規則,標志著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正式實施。注冊制以信息披露為核心,中介機構“看門人”作用凸顯,通過市場化、法治化手段促使各類中介機構歸位盡責是全面實施股票發行注冊制的關鍵。

對此,馮藝東建議,在注冊制下,為促進資本市場形成職能和責任相匹配的“看門人”機制,明確劃分各類主體責任邊界,公正合理地認定發行人和保薦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不同中介機構的責任,推動形成權責明晰、各司其職、相互制約的制度體系。具體而言可通過三種路徑:

一是壓實發行人信息披露第一責任。進一步落實發行人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制度,發行人應當對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首要責任,各類中介機構對發行人的信息披露承擔盡職調查、發表專業意見等把關責任。兩者在角色定位上有明確不同,責任認定與相應處罰措施上應當體現更加精細化的區分。

二是厘清各類中介機構責任邊界。應根據中介機構的專業分工不同,做出更加清晰完善的制度安排。財務信息、法律信息、證券發行信息應分別由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保薦機構發表專業意見、履行特別注意義務并承擔直接責任。對于業務中的重大異常事件或前后矛盾事項,保薦機構需履行特定義務進行核查并分擔責任。

三是壓實保薦代表人簽字責任。為切實提高保薦機構執業質量,避免發行材料簽字確認流于形式,保薦代表人要簽字確認,確保全文閱讀保薦材料、全部資料準確無誤且不存在虛假陳述等事項,督促保薦代表人勤勉盡職;明確保薦機構主要負責人承擔總體監督的領導責任,并據此制定職責范圍。

建議優化北交所上市條件,時機成熟全面取消投資者準入門檻

作為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的主陣地,北京證券交易所自2021年11月15日開市以來,上市公司數量持續增加,制度規則不斷完善。但馮藝東認為,受現行企業上市標準、上市流程、市場監管力度以及投資者門檻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北交所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效能仍存在較大提升空間。對此,他提出了四項建議。

一是優化企業在北交所上市條件,更好服務成長型中小企業。

馮藝東認為,目前北交所上市企業實行“市值+財務指標”的條件限制,現行4套上市標準仍偏重于從總量維度對財務指標進行要求,較難挖掘目前盈利能力不強但未來發展前景較好的企業,無法充分體現北交所“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的功能定位。

他建議優化北交所上市條件,重點考察企業盈利增速、盈利預期、發展前景等因素,減少絕對規模性指標的考察權重,與主板、創業板、科創板等其他板塊更好形成錯位發展,挖掘“小而精”“高成長”企業上市。

二是簡化上市流程,提升企業上市效率。

馮藝東指出,現行規定下,北交所上市企業均需滿足“發行人為在全國股轉系統連續掛牌滿12個月的創新層掛牌公司”的條件。“層層遞進”的上市路徑導致中小企業上市流程較為繁瑣,不利于市場快速發現并服務優質中小企業,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業在北交所上市的吸引力。

他建議在嚴把企業質量關的前提下,簡化上市流程,加速高質量創新型中小企業的上市節奏。目前可基于省級以上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和符合條件的區域股權市場掛牌企業進行試點,為其提供不經新三板掛牌直接北交所上市的政策選項。在上市標準更加成熟、板塊制度愈加完善的情況下,全面取消創新層連續掛牌滿12個月的上市條件。

三是加強市場監管,嚴防市場操縱行為。

馮藝東指出,北交所個股市值相對較低,在大力吸引投資者入市的同時,上市企業股票被操縱的風險也進一步提升。現有關于資金監控、集中度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亟需結合北交所實際情況進行適當優化。

他建議:在現有“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需進行舉牌,并在3日內發布公告,期間不得買賣該股票;在此基礎上,每變動1%時應于次日發布公告,每變動5%時,3日內發布公告且期間不得買賣該股票”制度安排的基礎上,針對北交所上市公司提高監管標準,建議規定“持有北交所上市公司2%以上股份需進行舉牌,并在3日內發布公告,期間不得買賣該股票;在此基礎上,每變動0.5%時應于次日發布公告,每變動2%時,3日內發布公告且期間不得買賣該股票。”

四是降低投資者準入門檻,吸引投資者入市。

馮藝東指出,目前北交所針對個人投資者的準入資金門檻為證券資產50萬元,明顯高于創業板10萬元的投資門檻。較高的投資門檻會減少市場中的交易型投資者,并導致市場活躍性較低、交易層面供需不平衡等一系列問題。

他建議將當前“50萬元證券資產”的北交所個人投資者門檻調降至10萬元,與創業板保持一致;隨著市場成熟全面取消投資者準入門檻。

建議優化個人養老金稅收政策,暢通養老金配置權益類產品渠道

2022年11月我國《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頒布,人社部數據顯示,截至2022年底我國個人養老金參加人數1954萬人,繳費人數613萬人,總繳費金額142億元。

但馮藝東指出,從目前情況來看,個人養老金在稅收政策、投資范圍和投資顧問服務等方面仍存在不足,需持續優化相關配套制度。對此,他提出了以下三點建議:

一是細化稅收政策區分度。

根據個稅繳納水平梯度設置稅收優惠水平,針對中高收入人群適當提升可投資額度與個稅抵扣水平;針對收入水平達到個稅起征點前投資的個人養老金額度,在領取時免收3%的個人養老金稅;探索根據持續參與時長與賬戶余額對養老金稅率進行梯度設置,激勵各收入層次群體參與、有效擴大個人養老金賬戶繳費金額。結合財政承受能力與個人養老金替代目標,統籌第二、三支柱的稅收優惠,特別是對參與企業年金的企業員工可設置享有更高水平的稅收優惠比例。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根據工作年限差異化設定稅收優惠補貼比例,鼓勵更多年輕群眾在配置第三支柱時敢投、能投、主動投。

二是優化個人養老金投資范圍。

建議拓展個人養老金投資范圍,在現有基礎上兼顧流動性、收益水平與風險控制,增加非養老目標FOF、公募REITs、公募基金投顧等投資品類,暢通養老金配置權益類產品渠道,促進實現退休收入保障目的。

三是深化個人養老金投顧體系。

建議金融監管機構在監管評價等方面制定激勵政策,鼓勵金融機構為投資者在個人養老金賬戶開立、管理等方面提供更為高效便捷的服務,提供個人養老金全生命周期管理專業服務。針對個人養老金投資者建立特色、專業的投顧平臺,設計多套固定的金融投資組合產品并及時根據市場變化調整資產配置。

建議探索建立先行區綠色股票指數,成立全國碳交易所

此外,在有關發揮綠色金融作用,促進達成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方面,馮藝東提出了兩份提案。

在發揮綠色金融作用方面,馮藝東建議,進一步加大綠色債券產品創新力度,鼓勵先行區企業發行資金用途更加明確的碳中和債券、藍色債券、社會責任債券等創新產品。另外,還應大力發展綠色股權融資。在滿足監管要求的前提下,優化綠色股權融資服務體系,縮短節能環保、清潔生產、清潔能源等企業在首發上市、增發、兼并重組等環節的排隊時間,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另外,馮藝東還建議,以可持續發展理念為核心,在先行區范圍內選取節能、環保、清潔能源、綠色交通、綠色建筑等產業領域上市公司作為指數樣本,探索建立先行區綠色股票指數,引導資金投入到特定綠色經濟活動主題證券,加大對先行區綠色低碳產業支持力度。

對于優化碳減排政策體系方面,馮藝東指出,我國碳排放交易體系尚處于發展初期,存在碳排放配額分配機制不合理、交易市場分散、碳稅機制缺失等問題。建議以全國碳交易市場和九省市的區域碳交易市場為基礎,組建以證券公司、期貨公司為會員主體的會員制全國碳交易所,作為碳排放配額交易的統一市場。建議由中國證監會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授權統一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全國統一的碳排放配額交易和登記結算制度,構建統一的碳排放信息共享平臺。全國碳交易所會員單位在證監會監管下,拓展服務客戶交易,開展咨詢、經紀、做市、融資等業務,推動引入碳金融衍生產品,完善市場風險對沖及價格發現功能。

封面圖片來源:每經記 朱萬平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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