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0 06:42:44
每經AI快訊,近日,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山東勝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勝通集團”)相關債券的虛假陳述訴訟案作出一審判決,相關中介機構均被判按比例承擔連帶責任。 2013年至2017年,勝通集團通過虛構購銷業務、編制虛假財務賬套等方式,累計虛增收入615億元,虛增利潤119億元。2018年,勝通集團及其子公司多筆到期債務違約,其資金鏈斷裂,償債能力惡化,于是向法院申請破產重整。 據悉,此次一審判決與此前類似債券行業虛假陳述案件判決存在較大不同。例如,該案判決在充分考察案涉債券的價格、交易量變化后,突破性地認定發行人“澄清公告”發布日為揭露日,并且該案酌定扣除系統風險、非系統風險比例40%,這些判決結果引發了市場人士熱議。(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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