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3-21 22:25:23
每經記者 王紫薇
每經評論員 王紫薇
在剛剛閉幕的2023亞太金融論壇上,如何提高企業ESG能力成為熱議話題。
ESG即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是從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三個維度評估企業經營的可持續性與對社會價值觀念的影響。隨著“雙碳”目標的提出,我國企業在發展方式、經營模式、供應鏈等相關領域開啟轉型。對于我國大中小企業來說,在監管與市場的雙向作用下,ESG建設正在快速發展。
但不可否認,我國企業的ESG進程仍處于初期階段,在內部能做到量化目標的企業寥寥,大部分企業的ESG工作仍停留在信息披露環節。即使是在信息披露層面,隨著上市公司ESG合規要求的不斷增加,企業ESG信息披露質量不高、信息不足、統計標準不一等問題也是普遍存在,“漂綠”現象時有發生。
“漂綠”主要指企業在環境管理方面給出的承諾、對外披露的信息大于企業的實際行動,其內部沒有相應的投資計劃和有效的管理機制,來保障和促進相關ESG方面的承諾落實。
“漂綠”現象的出現也有現實因素存在。從企業角度來說,深入的轉型意味著意識層面的革新;對于成熟企業來說,企業發展模式的全方位轉型也勢必意味著對已形成的工作標準,以及已有的管理流程帶來不小的磨合與挑戰;同時,企業也將面臨大規模的資金、人力投入。這樣巨大的成本與挑戰讓不少企業的社會責任履行浮于表面,即使是國外發展較為成熟的企業,“漂綠”現象仍屢見不鮮。
從外部環境來說,我國目前尚未實現衡量企業有效的監管評估體系,來衡量、引領企業的社會責任履行。就拿ESG信息披露來說,目前國內也尚未建成較為完善的ESG信息披露體系,來衡量企業信息披露的可比性、可靠性和可信度。
筆者認為,面對“漂綠”現象,ESG指標量化體系建設是必要的。而這一評級與量化體系建設的推進,需要多方形成合力。
在監管層面,近一年以來,滬深交易所明確上市公司ESG信息溝通要求,相關指引也逐漸明確。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不少代表、委員建言提出加快制定我國可持續披露準則的步伐。今年2月,監管部門與證券交易所也在聯合行動,深交所將上市公司是否披露ESG信息的執行情況納入考核范圍,并在新修訂的行業信息披露指引中,強化了ESG信息披露要求。
在政策的引導下,國內資本市場上的ESG投資理念成為共識,ESG投資漸成主流,投資機構對被投企業在ESG上的要求也越來越明確。
對于企業來說,將ESG落實于企業戰略實踐中去管理企業的非財務風險,也同樣是企業ESG治理的新課題,其內部完善ESG可行目標、完善管理體系,并量化落實目標實現的具體步驟,進而促使目標實現也是其社會責任建設的下一步重要環節。必須明確的是,量化ESG目標,不是讓企業放棄發展,而是讓ESG不再是浮于表面,而是成為融入企業發展的脈絡,成為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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