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3-27 22:06:25
每經特約評論員 陳憲
筆者近日在深圳調研,重頭戲是去了一趟比亞迪(SZ002594,股價243.65元,市值7093億元)。在去年的一篇文章中,筆者述及企業組織架構對創新效率的保障作用,談到比亞迪以研究院作為企業組織架構的核心,在業界并不多見,并簡要介紹了當時的11家研究院。這個組織架構的邏輯體現了比亞迪“技術為王 創新為本”的發展理念。這次在比亞迪的展廳,筆者重點看了研究院的部分。在排列研究院名稱的展板上,筆者注意到了不包括在原來11家研究院中的“基礎科學研究院”。
參觀后研討座談時,兩位工程師表示,基礎科學研究院是去年成立的。筆者這次調研提綱的第一個問題是,“作為一家科技型企業,比亞迪如何促進從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開發試驗研究與新技術產業化的創新鏈全流程整合?”我們的研討就從成立基礎科學研究院切入,結合著第一個問題展開了。
目前,中國科技型企業的創新鏈延伸到基礎研究的并不多,華為可能是較早的一家。比亞迪成立基礎科學研究院,是將原先分布在各研究院的做基礎科學研究的力量整合到一起,再繼續招聘這方面的人才,做強基礎研究隊伍。由此,進入到調研的第二個問題,“比亞迪對科技型企業做基礎研究的認知與實踐”。討論圍繞著六個字“體制”“技術”和“成本”展開,初步形成了深圳科技型企業率先做基礎研究的三點認識。
首先,深圳科技型企業率先做基礎研究,是其發展邏輯的體現。深圳科技型企業數量較多、占比較高,與深圳先于其他城市較早建立市場經濟體制,較早形成企業主導的科技創新模式有關。改革開放以來,與北京、上海“大院大所”科技創新模式不同,深圳科技創新需求主要來自市場,也就是來自企業自身。早在2005年,深圳科技局做過一項調研,結果表明,深圳的高科技公司97%都是通過需求導向模式開展創新的,極少有成果轉化方式。這些年過去了,我們看到,深圳崛起了一批各種規模的高科技公司。中國的其他城市當然也有這樣的高科技公司,但不像深圳那么集中。而且,深圳的高科技公司絕大多數是民營企業,它們對市場高度敏感,且創新激勵機制完善。城市較早形成的市場經濟體制,科技型企業內部形成的創新研發體制,促成了企業主導的科技創新模式,乃至將創新鏈延伸至基礎研究。
其次,率先做基礎研究的科技型企業大多已經是行業領袖,它們處于行業的頭部,引領著行業的發展。在發展的實踐中,這些企業深刻地認識到,市場份額是行業地位的基礎,技術領先才是持續引領行業的不竭動力。基礎研究分為純科學研究與應用基礎研究兩個部分。國家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承擔的基礎研究,主要是純科學部分。企業開展基礎研究活動,無疑要受企業自身發展的驅動,多具有明確的應用目的,是創新鏈的有機組成部分。在技術進步緩慢的年代,企業應用基礎研究的需求十分有限,也就基本不存在企業做應用基礎研究的問題。二戰后,在一些先發國家,出現了科技型企業,以及科技型企業從事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的積極動向。隨著科學和社會經濟的發展,基礎研究的內涵不斷豐富,應用基礎研究成為基礎研究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以適應技術進步和科技創新的快節奏和高頻率,以滿足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因此,科技型企業做基礎研究是保持技術領先優勢的必然選擇。
第三,企業是營利性組織,必須始終做到利潤最大化,尤其是長期利潤最大化,科技型企業做基礎研究、加大基礎研究投入也必須符合這一基本原則。以往對企業做基礎性研究的懷疑,一個重要方面,就是認為它會影響企業的利潤最大化。其實,利潤最大化一定程度對應成本最小化,或者說,成本最小化是利潤最大化的前提。這里的成本,既指財務成本,也包括機會成本。從戰略選擇的角度看,這里的成本主要是指機會成本。在企業發展的早期,研發投入主要集中在開發試驗研究是不言而喻的。然而,當企業發展到高研發、高技術階段,在研發投入中,就將作出A(基礎研究投入)多一些還是B(開發試驗研究投入)多一些的選擇。財務成本每天都在發生,是短期成本,機會成本是中長期成本,與戰略決策息息相關。科技型企業早晚會感知到,加大基礎研究投入,是機會成本最低的選擇,有利于企業的中長期發展,并有可能持續引領行業發展,同時,可以實現更多承擔社會責任的使命。比亞迪、華為等科技型企業的決策者應當是深刻地體悟到這一點的。
(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學安泰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深圳行業研究院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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