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31 18:05:43
3月31日,西藏證監局對東方財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西藏證監局稱,經查,東方財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2023年3月21日的網絡安全事件中,存在信息系統升級論證測試不充分、未及時報告網絡安全事件的問題。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期貨業信息安全保障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82號)第二十二條、第三十二條第一款以及《證券期貨業網絡安全事件報告與調查處理辦法》(證監會公告〔2021〕12號)第四條、第十八條第一項。
依據《證券期貨業信息安全保障管理辦法》第五十條以及《證券期貨業網絡安全事件報告與調查處理辦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同時,責令你公司對此次事件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內部責任追究,并妥善處置此次事件引發的投資者訴求。你公司應進一步加強信息系統建設的統籌規劃,充分了解系統架構及內部運行機制,強化研發、測試、上線、升級變更及運維管理,完善應急預警、處置、報告機制,確保信息系統安全平穩運行。你公司應于3個月內完成上述整改工作并向我局報送整改報告。(每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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