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4-04 23:24:22
◎2015年至2020年,易見股份各類虛假業務各年合計虛增收入分別為44.4億元、119.2億元、120億元、104.7億元、109.9億元、64.3億元。
◎2021年6月7日,《每日經濟新聞》曾刊發《“區塊鏈第一股”年報難產:5年數十億收入是否真實?原實控人“蹊蹺”為多家大客戶擔保》的深度調查報道。從《行政處罰決定書》披露的內容看,和彼時刊發的調查報道內容基本一致。
每經記者 胥帥 每經編輯 梁梟
今日(4月4日),易見股份(現簡稱易見3)披露了《行政處罰決定書》,這家曾有“區塊鏈第一股”之稱的公司,數百億造假細節隨之公開。
2015年~2020年,易見股份各類虛假業務各年合計虛增收入分別為44.4億元、119億元、120億元、104.7億元、109.9億元、64.3億元,占各年度披露的營業總收入的比例分別為84.26%、73.68%、75.20%、72.18%、71.59%、66.16%;各年虛增利潤4331.8萬元、6.8億元、11.5億元、11.2億元、12.4億元、﹣39.75億元(考慮易見股份2020年自行計提的壞賬準備),占各年度披露的利潤總額的比例分別為9.49%、69.33%、96.46%、110.06%、142.94%、33.07%;扣除虛增利潤后,2018年至2020年三年連續虧損。
早在2021年6月7日,《每日經濟新聞》曾刊發《“區塊鏈第一股”年報難產:5年數十億收入是否真實?原實控人“蹊蹺”為多家大客戶擔保》的深度調查報道。記者前往云南昆明、宣威等地調查,起底易見股份2015年~2019年上半年的多個重要客戶,發現背后客戶與云南九天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九天集團)的隱秘關系。從《行政處罰決定書》披露的部分內容看,和彼時刊發的調查報道內容基本一致。
4月4日,易見股份披露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司財務造假細節被披露。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內容,易見股份2015年至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包括虛增銀行存款、應收票據、虛增收入及利潤。
2015年至2020年,易見股份以上各類虛假業務各年合計虛增收入分別為44.4億元、119.2億元、120億元、104.7億元、109.9億元、64.3億元,占各年度披露的營業總收入的比例分別為84.26%、73.68%、75.20%、72.18%、71.59%、66.16%;各年虛增利潤4331.8萬元、6.8億元、11.5億元、11.2億元、12.4億元、﹣39.75億元(考慮易見股份2020年自行計提的壞賬準備),占各年度披露的利潤總額的比例分別為9.49%、69.33%、96.46%、110.06%、142.94%、33.07%;扣除虛增利潤后,2018年至2020年三年連續虧損。
從造假細節來看,2015年,易見股份通過偽造銀行回單,虛構銀行承兌匯票背書轉讓記錄及開具沒有真實交易背景的商業承兌匯票入賬等方式,虛增應收票據29.8億元和銀行存款12.08億元。2017年,易見股份采用與2015年相同的手法,虛構銀行承兌匯票背書轉讓記錄,虛增應收票據7.07億元。
2016年度至2020年度,易見股份利用之前開展過真實業務的核心企業以及云南有點肥農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有點肥科技)等21家公司,通過私刻其他企業的公章、虛構基礎購銷業務合同和單據、偽造代付款及保理業務合同等方式開展虛假供應鏈代付款業務、虛假商業保理業務和虛假供應鏈預付款業務,虛增收入和利潤。此外,2015年度至2020年度,易見股份為完成業績承諾,大量開展無商業實質的供應鏈貿易業務,并通過體外個人賬戶向貿易對手方支付貿易差、服務費、貼現息等費用,擴大收入規模,粉飾經營業績,虛增貿易收入和利潤。
其中易見股份以云南滇中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榕時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榕時代)等為主體虛構代付款業務,虛構基礎購銷關系,偽造合同、核心企業付款指令、銀行回單和商業承兌匯票等合同單據,虛構代付款業務,在2016年至2018年以代付款名義持續滾動將資金轉出給九天集團,并虛增代付款業務服務費收入和利潤。
易見股份通過下屬子公司深圳滇中商業保理有限公司、霍爾果斯易見區塊鏈商業保理有限公司、榕時代提供商業保理服務,以保理業務名義持續滾動將資金轉出給九天集團,并虛增保理業務收入和利潤。
經查,易見股份與51家房地產公司、有點肥科技等21家公司以及云南躍坦礦業有限公司、上海遠暢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上海東坦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云南遠暢投資有限公司、云南鴻實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今瑜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廣東鉅太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江蘇筑正實業有限公司、江蘇丹燦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福清耀點貿易有限公司、福州戀韻貿易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樓區嘉視貿易有限公司等公司的保理業務均為虛假業務。易見股份虛假保理業務的資金由九天集團統籌使用。易見股份虛構保理業務涉及的核心企業均未開展過保理相關的基礎購銷業務。
早在2021年6月7日,《每日經濟新聞》曾刊發《“區塊鏈第一股”年報難產:5年數十億收入是否真實?原實控人“蹊蹺”為多家大客戶擔保》的深度調查報道。《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前往云南昆明、宣威等地調查,起底易見股份2015年~2019年上半年的多個重要客戶,發現背后客戶與九天集團的隱秘關系。從《行政處罰決定書》披露的內容看,和彼時刊發的調查報道內容基本一致。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行政處罰決定書》查實云南躍坦礦業有限公司、上海遠暢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上海東坦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云南遠暢投資有限公司等公司保理業務為虛假業務。根據當時記者調查,這幾家企業背后都指向了云南另一富豪黃博。黃博于1987年5月出生,曾任云南省青年企業家商會副會長。黃博的父親等家庭成員自1993年起經商,積累了一定的資金。另外,黃博通過房地產等領域的投資也積累了一定的資金。
既然易見股份的造假責任已被追究,配合易見股份造假的這幾家企業又該承擔哪些責任?筆者認為,對這樁造假案的追責不應止于這份《行政處罰決定書》。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412004339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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