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02 10:34:25
每經AI快訊,近日,蘭州市印發施行《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規范外擺經營的指導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試行)》),《意見(試行)》提出,蘭州市將完善城市商業布局,規范外擺經營管理和個人設攤行為,增加“城市煙火氣息”,形成以基本商業服務為主體、設攤經營為補充的服務格局。
《意見(試行)》提出,根據商業服務網點布局和市民實際需求,形成以基本商業服務為主體、設攤經營為補充的服務格局,適應市民群眾對高品質、便利化生活的追求。蘭州市行政區域采取差別化管理模式,劃定嚴禁區域、控制區域、開放區域。嚴禁區域內不得開展外擺經營活動,具體范圍包括黨政機關、中小學校周邊、醫院、交通樞紐、重大活動場所100米范圍內以及橋梁、人行天橋、地下通道等區域。控制區域為縣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選定的符合設置條件的沿街門店,早市、夜市、早餐攤點、應季自產自銷瓜果蔬菜臨時攤點等。開放區域主要包括特色街區、商圈及商業步行街區。(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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