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09 16:57:42
江西省紀委省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共宜春市委批準,宜春市紀委市監委對宜春市民政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張勇建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勇建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民政工作宗旨,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不堅決、打折扣、搞變通;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和接受宴請;臨近退休晚節不保,熱衷于說情打招呼,肆意插手民生項目承發包和民生資金撥付,將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異化為牟利工具。
張勇建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宜春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宜春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張勇建開除黨籍處分;由宜春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每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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