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5-13 12:43:38
每經編輯 盧祥勇
5月11日,江蘇省檢察院舉行江蘇省檢察機關職務犯罪檢察工作新聞發布會,發布4個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一例省級官員“貪污賄賂違法所得,死了也要追繳”的經過。
如果貪官逃到國外或者因故死亡,他們受賄的財物、貪污的公款或者其他犯罪違法所得怎么辦呢?是不是任由他們的家人“享受”了?
在過去的司法實踐中,犯罪嫌疑人逃匿或者死亡,會導致刑事訴訟程序無法進行。由于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犯罪違法所得也無法追繳。但是十八大以后就不一樣了。《刑事訴訟法》增設了違法所得沒收程序,明確規定,對于貪污賄賂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或者死亡無法到案的,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沒收違法所得的申請。
任潤厚系山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2014年8月29日被查,同年9月20日因嚴重違紀被免職,9月30日因病死亡。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江蘇檢察機關專案組對涉及該案事實的278個銀行賬戶進行了查詢、梳理;對155件物品、2300萬余元人民幣存款、數量不等的外幣存款及310萬余元現金進行了查封、扣押、凍結;對160個證人、170多個單位進行了走訪、取證、復核,準確認定了任潤厚違法所得數額及孳息。
2016年12月2日,揚州市檢察院向法院提出沒收違法所得申請,對任潤厚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等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產予以追繳。2017年7月25日,法院作出違法所得沒收裁定,依法沒收任潤厚受賄犯罪所得人民幣30萬元及孳息;巨額來源不明犯罪所得人民幣1265萬余元、外幣若干及珠寶等物品135件。
該案也是全國首例省部級公職人員特別程序專案,無論是辦案程序、認定數額標準還是證據規格等,都是全新的司法實踐。
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表示,對任潤厚提起違法所得沒收程序,對潛在的腐敗分子具有強烈警示意義,過去有些貪官在貪腐行為即將暴露前,往往會抱著“犧牲一人,幸福全家”的念頭選擇自殺。違法所得沒收程序改變了人死就無法追究的局面,給潛在腐敗分子及其家屬造成心理壓力,無形中提高了反腐的威懾力,是法治反腐的一大進步。
丨此前報道2021年12月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發布第三十二批指導性案例,其中,檢例第130號為任潤厚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違法所得沒收案。
公開信息顯示,任潤厚為山西省原副省長。2014年8月29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宣布,山西省副省長任潤厚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組織調查。
2015年4月13日,他被“雙開”。通報稱,經查,任潤厚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金;貪污公款;嚴重違反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向他人行賄。其中,貪污、受賄、行賄問題涉嫌犯罪。任潤厚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干部,嚴重違紀違法,性質惡劣、情節嚴重。鑒于其在黨內紀律審查期間因病死亡,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審議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任潤厚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將其涉嫌違法所得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最高檢此次發布的指導性案例,披露了任潤厚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違法所得沒收案更多細節。
最高檢發布的基本案情顯示,犯罪嫌疑人任潤厚,男,某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曾任A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A集團)董事長、總經理,B環保能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簡稱B環能公司)董事長。利害關系人任某一,任潤厚親屬。利害關系人任某二,任潤厚親屬。利害關系人袁某,任潤厚親屬。
涉嫌受賄犯罪事實:2001至2013年,犯罪嫌疑人任潤厚利用擔任A集團董事長、總經理,B環能公司董事長,某省人民政府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請托人在職務晉升、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向下屬單位有關人員索要人民幣共計70萬元用于賄選;要求具有行政管理關系的被管理單位為其支付旅游、療養費用,共計人民幣123萬余元;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幣共計30萬元,被辦案機關依法扣押、凍結。
涉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事實:2000年9月至2014年8月,犯罪嫌疑人任潤厚及其親屬名下的財產和支出共計人民幣3100余萬元,港幣43萬余元,美元104萬余元,歐元21萬余元,加元1萬元,英鎊100鎊;珠寶、玉石、黃金制品、字畫、手表等物品155件。任潤厚的合法收入以及其親屬能夠說明來源的財產為人民幣1835萬余元,港幣800元,美元1489元,歐元875元,英鎊132鎊;物品20件。任潤厚親屬對扣押、凍結在案的人民幣1265萬余元,港幣42萬余元,美元104萬余元,歐元21萬余元,加元1萬元及物品135件不能說明來源。
官方宣布任潤厚被查22天后,2014年9月20日,他因嚴重違紀被免職,同年9月30日因病死亡。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江蘇省人民檢察院于2016年7月11日啟動違法所得沒收程序。
?庭審現場
2017年7月25日,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違法所得沒收裁定,依法沒收任潤厚受賄犯罪所得人民幣30萬元及孳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所得人民幣1265萬余元、港元42萬余元、美元104萬余元、歐元21萬余元、加元1萬元及孳息,以及珠寶、玉石、黃金制品、字畫、手表等物品135件。
編輯|盧祥勇 杜恒峰
校對|何小桃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江蘇檢察在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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