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5-23 18:42:18
每經記者 陳晨 每經編輯 趙云
5月23日晚間,太平洋證券公告稱,公司收到云南證監局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主要原因是太平洋證券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存在五方面的違規行為,其中包括5人未取得分析師資格,但卻以分析師名義對外發布研究報告。
記者獲悉,今年4月末,監管向各券商下發了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雙隨機”現場檢查情況的通報。通報稱,部分公司制度建設不完善、執行不到位,部分證券分析師研報制作專業性審慎性不足等問題,后續將對相關違規機構和從業人員從嚴問責。值得一提的是,5月18日,安徽證監局也對陳某采取警示函措施,原因是其署名的研究報告存在可比公司選擇依據不充分等情形。
5月23日,太平洋證券表示,云南證監局指出,公司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存在以下違規行為:
一是5人未取得分析師資格,但以分析師名義對外發布研究報告,其中4人在中國證券業協會均注冊為“一般證券業務”;1人既未注冊為“證券分析師”,也未注冊為“一般證券業務”。
二是合規審核于2021年11月8日已關注到某員工的證券分析師資格問題,但遲至2022年4月8日,該問題仍未解決。
三是抽查的個別研究報告未記載分析師證書編碼,個別研究報告數據計算有誤。
四是公司《研究院撰寫及發布證券研究報告管理辦法》第64條將“公司評級”根據“個
股相對大盤漲幅”情況分為5級,抽查的2篇研究報告也均在報告的尾部引用該評級,但“大盤漲幅”并未明確指明為何種指數。
五是抽查的某研究報告由撰寫人提交后,組長于當日同一時間通過審核。
因此,云南證監局決定對太平洋證券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云南證監局表示,太平洋證券應認真學習中國證監會監管規定,采取措施加強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管理,認真落實監管要求,嚴肅內部問責,并于2023年6月30日前按要求完成整改和問責工作、向我局提交針對上述違規行為的書面整改報告。
對此,太平洋證券表示,公司高度重視上述問題,將嚴格按照監管要求落實相關決定,加強證券研究報告業務管理。
或許這份責罰只是開始,之后還會有其他券商或從業人員因發布研報業務違規而被罰。每經記者獲悉,今年4月末,監管向各券商下發通報稱,為全面規范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活動,提升業務質量和合規水平,監管于2022年在全行業開展研報業務“雙隨機”現場檢查專項工作,共覆蓋45家證券公司和300篇研報。
從檢查情況看,研報業務合規水平和專業能力總體較好,但也存在部分公司制度建設不完善、執行不到位,部分證券分析師研報制作專業性審慎性不足等問題,后續將對相關違規機構和從業人員從嚴問責。
對此,監管針對典型問題對券商及分析師提出四點要求,一是要加強研報信息來源和留痕管理,打牢高質量研報堅實基礎;二是要強化研報制作、審核、發布全流程內部控制,著力提升專業質量和合規水平;三是要規范公開發表言論和客戶服務活動管控,強化輿情風險管理;四是要完善人員績效考核和內部問責制度,促進行業發展行穩致遠。
最后監管表示,將按照“零容忍”監管方針,持續強化研報業務監管執法,推動行業規范健康發展。各證券公司和相關從業人員,應當結合此次專項檢查發現的問題,對照檢視、認真整改,不斷提升業務質量和合規水平。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5月18日,安徽證監局對陳某采取了警示函措施,主要原因是其署名發布的研究報告《“專精特新”智能倉儲物流供應商,自研自產打造核心競爭力》存在可比公司選擇依據不充分、盈利預測論證不充分、文字圖表不一致、數據來源不明等情形。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41N1411911769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