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6-02 14:03:17
《四川省食品安全條例》在總結提煉四川省網絡食品經營監管的經驗基礎上,直面痛點,在制度設計上取得了新的突破,包括明確入網食品經營準入條件、落實入網服務提供者主體責任、規范直播帶貨交易行為、加強外賣送餐服務管理等。
每經記者 余蕊均 每經編輯 楊歡
作為守護“舌尖上的安全”的一部重要法規,《四川省食品安全條例》(下稱《條例》)將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6月2日上午,四川省人大常委會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條例》立法推進、特色亮點、實施安排等相關情況。記者注意到,《條例》在完善食品安全責任體系、加強高風險治理的同時,特別突出了對網絡食品安全問題的監管。
四川省市場監管局安全總監余德仲在發布會上表示,近年來網絡食品經營呈現模式新、方式多、交易分工越來越細的發展趨勢,出現了諸如三方平臺主體責任缺位、交易環節真假難辨、直播帶貨頻頻“翻車”、售后維權難度大等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的問題。
為此,《條例》在總結提煉四川省網絡食品經營監管的經驗基礎上,直面痛點,在制度設計上取得了新的突破,包括明確入網食品經營準入條件、落實入網服務提供者主體責任、規范直播帶貨交易行為、加強外賣送餐服務管理等。
根據《條例》,入網食品經營者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或者備案憑證,法律、法規規定不需要辦理許可或者備案的除外。
同時,從事網絡食品經營的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應當取得食品小作坊生產許可證或者食品小經營店備案證。食品攤販和食品安全風險等級被評定為高風險的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不得從事網絡食品經營。
值得一提的是,余德仲指出,在監管實際中,為第三方平臺和入網食品經營者提供入網服務的經營者,一方面以平臺名義在本地承攬業務,另一方面受入網食品經營者的委托對網店進行運營和維護,在經營環節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但一直以來缺乏監管依據和手段。
“《條例》在進一步細化第三方平臺提供者責任的基礎上,明確了入網服務提供者的主體責任和監管措施。”他表示。
不僅如此,時下“流行”的直播帶貨和外賣送餐,也將從制度上得到規范。
《條例》規定網絡社交、網絡直播等網絡服務提供者為食品生產經營者提供網絡經營場所、商品瀏覽、訂單生成、在線支付等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應當依法履行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的義務。
同時,通過網絡社交、網絡直播等網絡服務方式向公眾開展食品營銷活動,不得實施混淆行為,所展示的食品應當是真實商品。
在外賣送餐服務中,《條例》要求使用封簽或者一次性封口包裝袋,在容器、包裝或者隨附單據上,標注制作時間、保質期或者食用時間提示、經營者名稱和聯系方式等信息;提供具有保鮮、保溫、冷藏或者冷凍等特殊要求食品的,應當采取保證食品安全的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為確保“良法”落地,四川省市場監管局正按照《條例》授權,組織制定一系列配套制度,包括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的具體認定標準,食品小作坊許可管理辦法,小經營店和攤販備案管理辦法,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食品交易會、冷藏冷凍食品貯存服務提供者備案制度,食品電子追溯標準和規范等。
據悉,《條例》共6章111條,包括總則、食品生產經營、食品安全保障、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于5月25日由四川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制定通過。
封面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張建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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