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6-06 17:15:37
每經記者 陳晨 每經編輯 彭水萍
6月5日,新疆證監局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新疆證監局對趙某私下接受客戶委托買賣證券及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現已調查、審理終結。2011年6月,趙某入職華龍證券,離職前為營業部負責人。趙某自打入職后就借用他人賬戶炒股,11年來累計買入金額超930萬,最終僅盈利2.6萬。此外,趙某還私下接受客戶委托買賣股票和股票期權,6年時間給客戶虧損近35萬。最終,趙某被罰沒8.6萬元。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41N1411911769
記者發現,其實早在去年7月,趙某就因上述違規行為被監管談話,華龍證券新疆分公司也因此收警示函罰單。
具體來看,趙某于2011年6月22日入職華龍證券烏魯木齊揚子江路證券營業部(現紅山路營業部),歷任華龍證券客戶經理、投資顧問、投顧部經理、營業部副總經理(主持工作)等職務。趙某于2022年9月13日從華龍證券離職。
楊某萍于2011年6月23日在華龍證券紅山路營業部開立普通證券賬戶。經查,楊某萍名下證券賬戶資金來源及去向均指向趙某。楊某萍證券賬戶及三方存管銀行賬戶均由趙某實際控制,趙某主要通過本人手機委托下單。
新疆證監局披露顯示,經統計,楊某萍證券賬戶自2011年6月23日開立以來,由趙某實際控制使用,交易“浦發銀行”“美麗生態”等146只股票,累計買入金額931.62萬元,累計賣出金額931.31萬元,盈利約2.6萬元。
如此看來,趙某自打入職華龍證券后,就開啟了炒股生涯,11年僅盈利2.6萬元。不過,比起自己炒股業績不如意,趙某幫客戶炒股的業績更令人唏噓。
新疆證監局披露,2016年10月以來,客戶廖某蓉通過微信將其賬戶和交易密碼發送給趙某,趙某使用本人手機幫廖某蓉操作證券賬戶,交易“華能水電”等共計19只股票,累計買入金額861.85萬元,累計賣出金額849.12萬元,共計虧損14.48萬元。
另外,2017年1月16日廖某蓉又開立了股票期權賬戶。2017年1月16日至2022年9月13日,趙某通過本人手機使用廖某蓉股票期權賬戶下單交易“50ETF購7月2650”等個股期權,累計買入開倉金額56.51萬元,累計賣出平倉金額38.70萬元,虧損約20萬元。也就是說,趙某6年來私下接受客戶委托買賣股票和股票期權共計虧損34.48萬元。
《證券法》第四十條第一款規定,證券交易場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顯然,趙某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的行為違反了規定。
另外,《證券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第二款規定,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不得私下接受客戶委托買賣證券,顯然,趙某私下接受客戶委托買賣股票和股票期權的行為也違反了規定。
因此,新疆證監局決定對趙某私下接受客戶委托買賣證券行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處以3萬元罰款;對趙某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的行為,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沒收違法所得約2.6萬元,并處以3萬元罰款。
記者注意到,其實早在去年7月,新疆證監局就事先對趙某的行為采取過監管措施。新疆證監局表示,趙某在華龍證券烏魯木齊紅山路證券營業部、烏魯木齊澎湖路證券營業部任職期間,未能嚴格規范自身執業行為,存在私下接受客戶委托買賣證券,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違規操作客戶證券賬戶的行為。因此,新疆證監局對趙某采取了監管談話措施。
同時,新疆證監局還對華龍證券新疆分公司采取了警示函措施。新疆證監局指出,該分公司所轄烏魯木齊澎湖路證券營業部原負責人趙某存在私下接受客戶委托買賣證券、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等違法違規問題。上述問題反映該分公司內部監督管理不足,未能有效防范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從事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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