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6-13 17:27:33
每經編輯 李澤東
據央視新聞6月13日報道,今天,山西省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中國儲備糧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徐寶義受賄、國有公司人員失職、內幕交易案,對被告人徐寶義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三十萬元;以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以內幕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三十萬一千元。對徐寶義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06年至2021年,被告人徐寶義利用擔任黑龍江省大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企業上市辦公室副主任,甘肅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助理,甘肅省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中國供銷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黨委委員、副總經理,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后更名為中國儲備糧管理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工程款支付及工作安排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379.9489萬元。
2014年2月至9月,徐寶義擔任中國供銷石油有限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期間,嚴重不負責任,違規開展名為化肥購銷、實為資金借貸的貿易性融資,造成國有公司損失1.01億余元,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2015年,徐寶義非法獲取證券交易內幕信息,在該信息尚未公開前,明示他人買賣該證券,其中買入證券成交額共計4678萬余元,情節特別嚴重。
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徐寶義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內幕交易罪。鑒于其受賄276萬元系未遂;到案后能夠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受賄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或者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以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2022年1月23日,中國儲備糧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徐寶義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已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徐寶義毫無理想信念,對組織毫無忠誠之心,政治品行卑劣,長期大搞政治投機鉆營,大肆編造履歷,挖空心思跑官要官,并處心積慮試探組織態度,對抗組織審查;
徐寶義 圖片來源:中國網視頻截圖
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多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原則,為多人安排調動工作,破壞任職單位的選人用人制度;道德敗壞,大肆進行權色、錢色交易;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借賭斂財,靠糧吃糧,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工作嚴重不負責任,給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
據中國儲備糧管理集團網站此前顯示,徐寶義畢業于哈爾濱工業大學,曾任中海石油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中國供銷集團總經理助理兼戰略發展部經理、總經理助理、總經理助理兼中國供銷石油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長,中國供銷集團副總經理、黨委委員兼中國供銷石油公司董事、董事長等職。
公開資料顯示,2014年,徐寶義任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2017年11月,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更名為中國儲備糧管理集團有限公司。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央視新聞、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公開資料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