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7-23 13:15:38
每經編輯 段煉
據河南電視臺民生頻道《小莉幫忙》官方微博7月22日消息,近期,吉林石先生求助@小莉幫忙稱,他通過順豐郵寄的近38萬元勞力士丟失,并提供寄送和接收時的視頻。
7月22日,順豐方聯系到石先生,希望給10天時間查找,如果沒有結果會對購買的手表全額賠付,后續若找回手表,石先生再返還理賠金。目前警方已經調取指紋,案件調查當中。
圖片來源:河南電視臺民生頻道《小莉幫忙》視頻截圖
男子寄快遞未保價
價值38萬元的勞力士丟失
22日稍早,《小莉幫忙》發文稱,近日,吉林延邊的石先生求助稱,他通過順豐郵寄了一款近38萬的勞力士手表到廣州,而收件方拆盒時卻發現里面什么也沒有。
“她發現里面啥也沒有,只有外包裝盒沒有手表,我的第一反應可能是郵寄的時候落在了店里。”石先生說。
石先生提供的店內無斷點監控視頻顯示,員工將手表打包后,順豐小哥取走了包裹。
對此,順豐取件小哥解釋稱,當時太忙,并未看快遞里面裝的什么,收件方驗貨時手表就沒了,可具體在哪里沒的無法確定。
廣東提供的收件視頻顯示,一女子打開外包裝盒后,發現沒有手表,隨即不斷在快遞盒內翻找。
“你看,這是廣東那邊收了貨開始在拆箱,包裝的時候,在手表盒子上纏了泡沫和膠帶,但她拿出來時直接就是一個白盒啦,他們接貨也是,到貨后全程視頻監控,你看她多詫異啊,她以為掉了呢,她找那個外面的快遞箱,她以為手表掉里面去了,到她這時手表已經不在了。”石先生說。
隨后,順豐吉林省安全保障工作人員表示,自己一直在找,感覺是收件小哥,但自己覺得沒用,“我沒有回避說責任不在順豐,我負責找,如果你要談賠償可以找客服”。
客服回應稱,目前還沒有結論,會有專人對接。
石先生直言,“順豐說了只有他們內部的人才能接觸到這個快遞,所以我很確認這是他們內部的人拆箱后拿走了手表。”
石先生稱,由于沒有保價,順豐曾表示賠償1000元,但自己并未同意。“我認為這個東西跟保沒保價沒有關系,因為這不是運損或產生破壞之類的情況,現在所有的證據都表明他們這是一個盜竊的行為。”
事發后,石先生已報警。“我的訴求很簡單,要么就是把38萬的表找到還給我,要么就是按實際金額賠給我。”石先生說。
相關律師表示,對于這塊手表是順豐的“家賊”偷的,還是外面的“飛賊”偷的,要等公安機關進一步調查來予以確認,并依法追究盜竊犯罪的刑事責任。但對于托運人的損失而言,順豐公司現在就應該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這和刑事案件的偵破過程和結果沒有直接的關聯。
該律師稱,順豐公司所說的保價行為是它內部的一個工作方法,仍需要按照托運人能夠證明的實際損失來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對此,網友熱議:“這種確實要嚴查到底”“幾十萬的東西,不保價嗎?”......
快遞丟失該怎么賠?
近年來,網絡購物逐漸成為消費者購物的主要渠道之一,快遞行業也隨之迅速發展,新興事物的產生帶來方便的同時,隨之而來的就是各種糾紛和法律問題。
據威海法院,快遞在沒有保價的情況下發生毀損、丟失等情況可以依照民事法律的相關規定要求快遞公司進行賠償。消費者在選擇為自己的快遞保價時也不要存在“保的多、賠得多”的誤區,即使保價時申報價格虛高,也是按照實際價值來計算,超額部分僅僅是花了冤枉錢。
同樣,對于快遞公司而言,如果只是按照普通標準收取快遞費,卻要承擔快遞費百倍、千倍甚至上萬倍的賠償責任,一是不公平,二是確實不利于快遞企業的良性發展,快遞行業推出的“保價”服務,正是為了平衡快遞公司的運費及風險,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快遞員收快遞、或者網絡下單時合同條款都并未有對寄件人明顯的提醒,導致糾紛發生時,由于快遞公司提供的是格式條款且未對相對人盡到提示義務導致條款無效,只能承擔高額的賠償金。所以實踐中,快遞公司應當設計足以提醒相對人注意的形式或者充分盡到提醒義務來避免糾紛發生時需要承擔巨額賠償金的風險。
據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廣東省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清水河人民法庭二級法官吳海芬表示,隨著快遞行業的飛速發展,不少貴重物品的交易亦通過快遞方式進行交付。快遞企業為降低經營風險,往往與消費者約定保價條款,如快件丟失、損壞、短少的,按照實際價值賠償,最高不超過快件的保價金額。該條款系雙方達成的合意,在未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前提下,一般認定有效。如果快遞公司在寄送過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限額為保價金額的約定免除了快遞公司的責任,該條款系免責條款。在這種情況下,為防止快遞公司出現道德風險,應認定該條款無效。
法官在此提醒,快遞公司應當明確提醒消費者對重要物品進行保價,告知相關保價規則和保險服務項目,同時要完善投遞流程,提高對貴重或特殊物品的監管保障,提升快遞服務質量和水平。
相關法律法規
《快遞暫行條例》
第十九條 第三款 用戶的合法權益因快件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而受到損害的,用戶可以要求該商標、字號或者快遞運單所屬企業賠償,也可以要求實際提供快遞服務的企業賠償。
第二十四條 第一款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規范操作,防止造成快件損毀。
第二十七條 快件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賠償責任;對未保價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確定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六條 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一)造成對方人身損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第五百一十條 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第五百七十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八百一十一條 承運人應當在約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內將旅客、貨物安全運輸到約定地點。
第八百三十二條規定,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損毀、滅失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百三十三條規定,貨物的損毀、滅失的賠償額,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交付或者應當交付時貨物到達地的市場價格計算。法律、行政法規對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和賠償限額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編輯|段煉 杜波
校對|何小桃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河南電視臺民生頻道《小莉幫忙》官方微博、微博評論、威海法院、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資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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