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10 22:23:28
每經AI快訊,8月10日,上交所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指數基金開發(2023年8月修訂)》。將非寬基股票指數產品開發所需的指數發布時間由6個月縮短為3個月。《指數基金開發指引》第四條修改為:“基金管理人擬開發指數基金并在本所上市交易,其標的指數為非寬基股票指數的,應當符合下列要求:標的指數的成份證券數量不低于30只;標的指數的單一成份證券權重不超過15%且前5大成份證券權重合計占比不超過60%;標的指數發布時間不短于3個月,經中國證監會認可,符合國家戰略和產業政策的指數除外;權重占比合計90%以上的成份證券過去1年的日均成交金額位于其所在證券交易所全部上市股票的前80%。前款所述寬基股票指數,是指選樣范圍不限于特定行業或投資主題,反映某個市場或某種規模股票表現的指數。寬基股票指數不受上述限制,但單一標的指數成份股權重原則上不超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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