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8-15 11:09:46
每經編輯 杜宇
據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8月14日消息,經常有一些不法分子以出國打工輕松且發大財為誘餌向國內招募人員出國詐騙有人禁不住誘惑想賺“快錢”于是便想方設法偷渡出國。
近日,貴州3男子多次欲偷渡到緬甸進行電信網絡詐騙活動但由于文化低不會打字被詐騙公司拒絕接收不僅發不了財,還被判刑最終收獲“銀手鐲”。
據悉,被告人吳某周于2019年7月、2019年10月、2020年3月偷渡到緬甸并偷渡回國,2020年10月欲偷渡到緬甸,在云南省邊境被詐騙公司以其文化低不會打字,不適合從事詐騙行業拒絕接收。
被告人黃某正于2019年1月、2019年7月偷渡到緬甸并偷渡回國。2020年8月,被告人黃某正計劃偷渡到緬甸,在坐車時被警察查獲勸返。
被告人楊某于2019年3月偷渡到緬甸并偷渡回國。2020年5月偷渡到緬甸,2020年12月通過自首走國門回國。
2023年2月,被告人吳某周、黃某正、楊某提前邀約好一同偷渡前往緬甸公司上班,途中被云南警方查緝抓獲。
圖片來源: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號
被告人吳某周、黃某正、楊某違反國境管理法規,偷越國境,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偷越國境罪。綜合考慮五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及認罪態度、悔罪表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被告人吳某周犯偷越國境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七千元。被告人黃某正犯偷越國境罪,被判處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八百元。被告人楊某犯偷越國境罪,被判處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八百元。
今日,該消息沖上熱搜第一,引發網友關注。
法官提醒,廣大人民群眾一定要警惕國外高薪工作陷阱,想要出國務工一定要通過合理、正規的渠道,切勿輕信高薪工作騙局。同時,任何人出入我國的國(邊)境,必須依法履行必要的申辦手續,經有關部門簽發出入國(邊)境的證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出入,違法出入國(邊)境的,將會遭受法律制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條 【偷越國(邊)境罪】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為參加恐怖活動組織、接受恐怖活動培訓或者實施恐怖活動,偷越國(邊)境的,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號、新浪微博
封面圖片來源: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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