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8-29 06:53:51
每經編輯 杜宇
近期,證監(jiān)會官網新掛出的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因涉及信披違法、在限制期內轉讓、短線交易等問題,聆達股份(SZ300125,股價13.60元,市值36.11億元)原實控人、董事長王正育被重罰3320萬元。其中,限制期內轉讓證券一項,處罰金額即達到3000萬元。
圖片來源:證監(jiān)會網站
據了解,王正育、王妙琪父女于2020年7月實現間接控制聆達股份,正式入主。而透過此次行政處罰來看,王正育使用多個賬戶買賣“聆達股份”并達到舉牌線的時間,明顯早于其取得聆達股份控制權,但相關情況均未予以披露。
但2022年1月,聆達股份披露公告顯示,其實控人王正育收到證監(jiān)會立案告知書,涉嫌內幕交易“聆達股份”等違法違規(guī)。王正育遂辭去董事長、董事、總裁及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委員等職務,并在當年8月通過轉讓所持合伙份額的方式出讓聆達股份的控制權。
截至8月28日,聆達股份報13.60元/股,當日跌幅11.23%,市值36.11億元。
控制使用15個賬戶交易“聆達股份”
據證監(jiān)會網站,王正育早在2016年就開始通過“王正育”華福證券賬戶和“王某榮”華福證券賬戶買入并持有“聆達股份”,兩賬戶的資金均來源于王正育,并均由其控制使用,王某榮也會根據王正育指令進行操作。
2020年,“王正育”華福證券賬戶賣出“聆達股份”的資金中有1250萬元轉到“王某明”光大證券賬戶,繼續(xù)買入“聆達股份”,此操作由王某明進行,由王正育控制決策。
“謝某生”華福證券賬戶初始資金來自于王正育,由王正育控制決策,主要由王某榮操作交易。“謝某生”東海證券賬戶買入“聆達股份”的初始資金來自“謝某生”華福證券賬戶賣出“聆達股份”轉出資金以及王正育籌借,由王正育控制決策,王某峰操作交易。
“舒某”國泰君安證券賬戶、“曹某曉”國融證券賬戶、“林某淑”銀河證券賬戶、“胡某群”國泰君安證券賬戶等4個賬戶買入“聆達股份”資金由王正育提供的保證金和王某革提供的配資組成,由王正育控制決策,由王某峰操作交易。
“蔡某冷”方正證券賬戶、“郭某婷”信達證券賬戶、“趙某1”中金公司賬戶、“趙某2”信達證券賬戶、“吳某澤”太平洋證券賬戶、“陳某涵”申萬宏源證券賬戶等6個賬戶買入“聆達股份”資金由王正育提供的保證金和賬戶名義持有人提供的配資組成,由王正育控制決策,由徐某斌操作交易。
圖片來源:證監(jiān)會網站
2020年4月1日,王正育控制的賬戶組持有“聆達股份”13524311股,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5.10%。該事實發(fā)生之日起三日內,王正育未向國務院證券監(jiān)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未通知聆達股份,也未予公告。
上述事實發(fā)生之后,王正育仍繼續(xù)交易“聆達股份”,在持股每增加或減少1%時,未在次日通知聆達股份,也未予公告。
2020年7月6日和7月13日,王正育披露的兩份《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中僅對其本人和“王某榮”賬戶持有和交易“聆達股份”情況進行了披露,對其本人控制的其他賬戶持有及交易“聆達股份”情況未進行披露,王正育披露的信息存在誤導性陳述。
2020年4月1日,王正育持有“聆達股份”達到上市公司總股本的5.10%。該事實發(fā)生后,王正育一直未履行報告、披露義務,且繼續(xù)交易“聆達股份”。截至2021年12月7日,累計賣出25638153股,金額合計337171883.81元。
2020年7月13日,聆達股份發(fā)布實際控制人變更公告,顯示王正育通過持有杭州光恒昱股權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98%的合伙份額,成為公司實際控制人。該事實發(fā)生之后王正育存在賣出其持有的“聆達股份”行為,截至2021年12月7日,累計賣出11509442股,金額合計165499443.66元。
此外,2020年4月2日至2021年8月2日,王正育作為持有“聆達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東,存在買入后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后六個月內又買入的行為。
其中,2020年4月2日至7月3日買入股票合計14446021股,金額合計178340404.94元;賣出股票合計14128711股,金額合計171672440.15元。2020年7月6日至2021年8月2日買入股票合計3473100股,金額合計52693376.76元;賣出股票合計11509442股,金額合計165499443.66元。
圖片來源:證監(jiān)會網站
與此前監(jiān)管經常查處的內幕交易類案件不同,此次證監(jiān)會并未因操縱市場而對王正育進行處罰,主要就信息披露違法、限制期內轉讓、短線交易等行為進行處理。
具體而言,證監(jiān)會決定對于王正育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罰款;對王正育限制轉讓期內轉讓證券行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000萬元罰款;對王正育短線交易行為,給予警告,并處以20萬元的罰款;三項合計處罰金額達到3320萬元。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211314441874
公開信息顯示,王正育出生于1964年,香港居民,曾任廈門牡丹樓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長、天津磐城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光恒昱企業(yè)管理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執(zhí)行事務合伙人等職。
2020年7月,聆達股份原控股股東杭州光恒昱及杭州光恒昱合伙人廈門追日投資、廈門熙旺發(fā)展及實際控制人劉振東與王正育、王妙琪簽署了《合伙企業(yè)份額轉讓協(xié)議》,王正育、王妙琪通過受讓杭州光恒昱的全部合伙份額進而間接控制聆達股份,成為公司實際控制人。
在入主聆達股份后,王正育迅速帶領公司退出了商業(yè)保理、裸眼3D等多元業(yè)務,轉向新能源領域,如在2020年9月收購嘉悅新能源,次年6月實現100%控股;2021年3月與協(xié)鑫控股簽訂戰(zhàn)略合作協(xié)議,在光伏領域進行戰(zhàn)略合作等。
然而好景不長,2022年1月,聆達股份披露實控人收到證監(jiān)會立案告知書,涉嫌內幕交易“聆達股份”等違法違規(guī)。同期,王正育辭去董事長、董事、總裁及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委員等職務,并由其女王妙琪代任董事長。
2022年5月,王正育、王妙琪計劃退出聆達股份,并準備將所持股份轉讓給杭州伯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在該計劃流產后,同年8月王正育、王妙琪將股份轉讓給海波里斯綠能科技(重慶)有限公司和金寨華成未來新能源科技合伙企業(yè),二者的實際控制人黃雙成為聆達股份新的實際控制人。
對于成為實控人不到兩年即籌劃轉讓控制權一事,王正育在回復深交所問詢函時表示,其作為實際控制人,仍然堅信聆達股份具備長期投資價值。但經過近兩年的親力親為,感覺精力難以應付繁重上市公司事務,而旗下多年經營的酒店業(yè)務受疫情影響較大,特別是被立案調查以來其本人遭受較大沖擊,深感對證券法律法規(guī)的理解和資本市場實際運行規(guī)則的嚴重不足。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證監(jiān)會網站、中國基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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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211314441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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