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9-13 16:54:01
每經編輯 李澤東
據最高檢官網9月13日消息,甘肅省白銀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賈汝昌(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甘肅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經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甘肅省人民檢察院蘭州鐵路運輸分院審查起訴。日前,甘肅省人民檢察院蘭州鐵路運輸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賈汝昌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2023年8月10日,據甘肅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甘肅省委批準,甘肅省紀委監委對白銀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賈汝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賈汝昌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毫無黨性原則,長期違紀違法。違反政治紀律,處心積慮轉移隱匿違紀違法所得,挖空心思對抗組織審查調查;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定,肆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以及任職地方公職人員的禮品禮金,多次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公款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違反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影響為親屬安排工作,利用職權在干部人事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履職不嚴,違規決策挪用專項資金;不修私德,違反生活紀律。放縱貪欲,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款項結算、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賄賂。其行為嚴重敗壞黨員領導干部形象,嚴重破壞任職地方政治生態。
賈汝昌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甚至在黨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膽大妄為,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甘肅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甘肅省委批準,決定給予賈汝昌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此外,生態環境部官方2018年發布的甘肅省通報顯示: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中央第七環境保護督察組對甘肅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2017年4月13日,中央環保督察組向甘肅省反饋了督察意見,并將督察發現的11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線索移交甘肅省,要求依紀依法進行調查處理。按照中央紀委決定和甘肅省委、省政府批準,共對218名領導干部進行了問責處理,其中,時任白銀市分管環保工作副市長的賈汝昌也是被問責者之一。
通報稱,在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推進不力問題方面,根據甘肅省環保督察問責工作組調查認定情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甘肅省委、省政府研究決定,給予白銀市分管環保工作的副市長賈汝昌(綜合考慮其在白銀市重金屬污染防治不力問題上應負的責任)黨內警告處分。
1983.09-1987.07 甘肅農業大學農機系農業機械化專業學習
1987.07-1992.02 甘肅省白銀市白銀區農建辦干部
1992.02-1992.11 甘肅省白銀市白銀區農業辦副主任、農建辦副主任
1992.11-1996.11 甘肅省白銀市白銀區王峴鄉副鄉長、白銀工業示范小區管委會副主任
1996.11-1997.05 甘肅省白銀市白銀區王峴鄉鄉長、白銀工業示范小區管委會副主任
1997.05-1998.03 甘肅省白銀市白銀區王峴鄉鄉長、白銀工業示范小區管委會主任
1998.03-1998.07 甘肅省白銀市白銀區王峴鄉黨委書記、白銀工業示范小區管委會主任
1998.07-2000.05 甘肅省白銀市白銀區王峴鄉黨委書記、白銀工業示范小區黨工委書記
2000.05-2001.11 甘肅省白銀市白銀區王峴鄉黨委書記、白銀工業示范小區黨工委書記(副縣級)
2001.11-2006.02 甘肅省會寧縣委常委、副縣長
2006.02-2009.11 甘肅省會寧縣委副書記、縣長
2009.11-2011.08 甘肅省會寧縣委書記
2011.08-2014.01 甘肅省白銀市平川區委書記
2014.01-2021.10 甘肅省白銀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2021.10-2023.08 甘肅省白銀市人民政府副地級干部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最高檢官網、甘肅省紀委監委、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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