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9-20 18:58:33
每經記者 黃婉銀 每經編輯 陳夢妤
9月20日,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優化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的通知》,將廣州住房限購政策調整為,在越秀、海珠、荔灣、天河、白云(不含江高鎮、太和鎮、人和鎮、鐘落潭鎮)、南沙等區購買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2套住房;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購房之日前2年在本市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限購1套住房。
同時,將越秀、海珠、荔灣、天河、白云、黃埔、番禺、南沙、增城等區個人銷售住房增值稅征免年限從5年調整為2年。
另外,要大力加快推動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配售的保障性住房發展。提高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水平,完善戶籍家庭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方式;支持各類市場主體積極參與,多主體、多渠道籌集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建立健全配售的保障性住房體系,穩慎有序開展規劃建設。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111423448133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