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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學州被網暴案”開庭!親屬:被告有百萬粉絲大V!“兩高一部”出臺意見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

每日經濟新聞 2023-09-25 15:22:02

每經編輯 畢陸名

據大皖新聞報道,9月25日上午,記者從劉學州養家舅媽柴女士處獲悉,劉學州被網暴一案將于9月25日下午開庭。柴女士表示,自己與州州養家姥爺已經抵達北京,將現場參加庭審,“我們沒有別的訴求,只希望這些網暴者能得到懲罰,希望完成州州的遺愿,為孩子討個公道。”

據介紹,此案為民事訴訟,起訴的被告主要是網暴劉學州極其嚴重、對劉學州傷害最大的自媒體大V等。劉學州案代理律師周兆成表示,此案開庭將還原劉學州被網暴后“情緒幾度崩潰”、“一連幾天睡不著覺”。他認為,網暴是壓垮劉學州生命的最后一根稻草。

“被告之一是百萬粉絲網紅”

此時,距離劉學州自殺身亡,已過去一年零八個月。

據大河報25日報道,劉學州的代理律師周兆成表示,劉學州去世后,他們在網絡上提取了針對劉學州2000多條網暴言論,“可以說觸目驚心”。

9月24日晚,劉學州養家舅媽柴女士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此次起訴的網暴者中,有超百萬粉絲的網紅,也有熱點事件的主播。

法院傳票一

柴女士出示了北京互聯網法院發出的4張傳票,傳票被傳喚人分別為劉學州的養家外祖父母,傳票顯示,案由為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共起訴了兩個大V,一個是‘真話哥’,一個是‘暖心姐姐’,分開庭審。”

柴女士直言,此次起訴就是因為“網暴”。“州州遺書寫了,他們都在罵他。他們是大V,對州州的事傳播性比較廣,孩子的自殺,有他們一大部分原因。”

圖片來源:@劉學州
 

柴女士還稱,在州州事件后,其也承受了網暴。“州州去世后,這些網暴對我就開始了,一直沒有停,說我吃孩子人血饅頭,蹭流量不辦實事,還說是演劇本,是為了騙錢,反正就是罵的侮辱性極強。”

法院傳票二

這一次開庭,柴女士抱有很大希望。“信心非常足,我相信法院,我們會得到一個公道的。”

記者注意到,柴女士也在其微博上公布了此次庭審的消息。其稱,自己和家人一直沒有放棄為州州討公道,也堅信法律一定會讓網暴者付出代價。“再過幾天就是9月28日,就把這四張開庭傳票當做送州州的生日禮物吧,也把它當作對網絡噴子的回應。我信終有公道到來的一天,只希望這天能來得快點,再快點。”

“他們曾和孩子在互聯網上有過互動,對孩子的傷害大。”柴女士說,提起這個訴訟,不是為了經濟賠償,也沒有任何利益訴求。案件無論什么結果,也無法讓逝去的劉學州活著回來。他們希望通過啟動訴訟,讓網暴者受到懲罰,給劉學州討一個公道。

今年2月,有報道稱此案于2月13日開庭庭審,柴女士表示,那只是一次庭前談話,當時法院建議他們準備更充足的證據,9月25日才是正式開庭。

據大皖新聞報道,周兆成律師表示,此次開庭,原告方將向北京互聯網法院提交42組證據,證明原告劉學州養家外祖父母一直撫養劉學州,具有起訴資格。證明被告利用其大V身份,存在捏造“劉學州認親后要買房、拋棄養父母”等不實信息,肆意評價劉學州“心機”“身敗名裂”等誹謗性言論等,從而導致劉學州在19日到24日自殺前,遭受漫天的網暴攻擊。

“被告存在侵權,應對劉學州網暴致死負責,我們還將提供證據證明,劉學州網暴前,對生活充滿期待,網暴前不存在自殺動機。其自殺系網絡暴力導致,具有因果關系。”周兆成說。

劉學州事件始末

2021年12月6日,孫海洋尋子成功后,劉學州也在網上發布了尋親視頻。

視頻中,他自稱來自河北邢臺,2004年到2006年之間出生,由于父母是未婚時生下他,在他三個月大時,養父母從山西大同一家飯店將他買來。

在開啟尋親之路的第九天,2021年12月15日,山西臨汾警方通過DNA比對找到了劉學州的親生父親。

2021年12月27日,劉學州在石家莊見到了生父丁某。2022年1月初,劉學州又前往內蒙古見到生母。

劉學州發文稱,養父母因煙花爆炸去世之后,4歲的他隨姥姥姥爺一起生活,爺爺奶奶也會給予撫養費用。當時17歲的他在河北一所??茖W校讀書,平時會兼職打工,雖然辛苦,但基本可以供自己的學習和生活所需。網絡尋親成功后,自稱因住房問題被生母拉黑。

劉學州曬出與生母的電話錄音后,生母在受訪時指責他強行向生父母索要房產。輿論壓向劉學州。

2022年1月24日,在找回親生父母40天后,劉學州發布了一篇長文,隨后他被人發現在海南三亞身亡。

在長達7000多字的遺書里,他講述了自己從出生至今的遭遇。他寫道,尋親成功后,因在網上公開自己被生母拉黑的截圖、被“一些顛倒黑白的人說要求(生父母)買房子”,遭到網友的網絡暴力。他想“歸于大海,在這里結束自己的一生”。

“兩高一部”出臺意見依法懲治網暴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今天(9月25日)聯合發布《關于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依照《意見》規定,檢察機關對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侮辱、誹謗犯罪行為,應當依法提起公訴,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網絡暴力行為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訴訟。

《意見》要求,準確適用法律,針對網絡暴力的不同行為方式,分別以誹謗罪、侮辱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等定罪處罰。《意見》指出,基于蹭炒熱度、推廣引流等目的,利用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等推送、傳播有關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信息,符合刑法規定的,以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定罪處罰。網絡服務提供者對于所發現的有關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信息不依法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經監管部門責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違法信息大量傳播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符合刑法規定的,以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罪定罪處罰。

《意見》要求,對網絡暴力違法犯罪,應當體現從嚴懲治精神,讓人民群眾充分感受到公平正義。要重點打擊惡意發起者、組織者、惡意推波助瀾者以及屢教不改者。實施網絡暴力違法犯罪,具有以下五種情形之一的,依法從重處罰:針對未成年人、殘疾人實施的;組織“水軍”、“打手”或者其他人員實施的;編造“涉性”話題侵害他人人格尊嚴的;利用“深度合成”等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發布違法信息的;網絡服務提供者發起、組織的。

《意見》強調,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實施侮辱、誹謗犯罪,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應當依法提起公訴。對于網絡侮辱、誹謗是否嚴重危害社會秩序,應當綜合侵害對象、動機目的、行為方式、信息傳播范圍、危害后果等因素作出判定。

同時,《意見》還明確,網絡服務提供者對于所發現的網絡暴力信息不依法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致使違法信息大量傳播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訴訟。

《意見》還就落實協助取證、加強立案監督、強化銜接配合、促進綜合治理等作出明確規定。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大皖新聞、大河報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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