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發布 2023-09-26 16:18:39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適應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發生重大變化的新形勢,更好滿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成都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關于進一步優化政策措施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一、加大住房保障力度
(一)進一步發揮好現有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保障性租賃住房等兜底保障作用。規劃建設保障性住房,重點保障住房困難的工薪收入群體以及城市需要的人才群體。
二、優化土地供應方式
(二)中心城區商品住宅用地實施“競地價”拍賣,新出讓土地所建商品住房由企業根據市場情況自主定價。
(三)除控制性詳細規劃明確的宗地內需疊建以及宗地周邊綠地、道路、養老托育等公服配套設施外,原則上新出讓住宅類用地不再設置配建要求。
(四)調整新出讓土地商業物業持有比例,在產業功能區(園區)內的,計容商業建筑面積持有比例不低于40%;在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產業功能區(園區)外的,計容商業建筑面積持有比例不低于25%;其他區(市)縣的產業功能區(園區)外的,計容商業建筑面積持有比例,由屬地政府按照相關規定制定并實施。宗地項目計容商業建筑面積持有比例部分,由區(市)縣政府(管委會)自主確定自持或整體有條件轉讓。
三、調整住房限購措施
(五)四川天府新區直管區、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繼續實施住房限購,統一為一個限購區域。其他區域不再審核購房資格。
(六)在限購區域范圍內,購買144平方米以上(不含144平方米)住房,不再審核購房資格,更好滿足居民改善型住房需求。
(七)在限購區域范圍內,購買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住房,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居民家庭成員具有限購區域戶籍,或戶籍不在限購區域但在限購區域連續繳納社保6個月以上;
2.新購房后,本地戶籍兩人及以上居民家庭在限購區域擁有自有產權住房總套數不超過3套,本地戶籍單身居民家庭、非本地戶籍居民家庭在限購區域擁有自有產權住房總套數不超過2套。在此基礎上,二孩居民家庭總套數可增加1套,三孩及以上居民家庭總套數可增加2套。
四、調整住房限價措施
(八)成品住宅裝修價格由企業根據市場情況自主確定(土地出讓合同等有約定的除外),嚴格落實樣板間、銷售現場、裝修清單等管理要求,鼓勵優質優價。
(九)不再執行二手住房成交參考價格發布機制。
五、落實信貸支持政策
(十)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人民銀行四川省分行指導四川省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研究并決議通過,調整成都市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十一)優化家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生育多子女家庭商業貸款購買第三套住房認定為二套住房。
六、調整住房稅收政策
(十二)個人轉讓住房增值稅征免年限統一調整為2年。
七、強化市場秩序監管
(十三)加強預售資金監管。加大全過程監督監管力度,督促開發企業、商業銀行、購房人將預售資金全部直接存入監管賬戶,確保監管額度內資金專款專用于工程建設,保障建設質量,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鼓勵購房人參與監督,確保商品房竣工交付。
(十四)持續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強化部門聯動,健全聯合執法和懲戒機制,加大市場亂象整治力度,嚴厲查處捂盤惜售、囤積房源、惡意炒作、哄抬房價、發布虛假信息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保障購房人合法權益。
本通知自2023年9月26日起正式實施,凡以前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