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9-26 22:33:39
每經評論員 王琳
近期,A股市場出現多家上市公司“高買低賣”的現象,即多年前以高溢價收購的資產,在近期以大幅低于收購價的價格進行出售,這也引發了市場關注和質疑以及監管問詢。
最近的案例是聯建光電,其在2015年和2016年以共計2.6億元收購的聯動精準100%股權,如今要以2844萬元對外出售;在2017年以6.27億元增資并收購的愛普新媒100%股權,要以5182萬元出售剩余89.8206%的股權。更早之前則是赤天化和華東重機,與聯建光電不同,兩家公司“高買低賣”的交易對象涉及到上市公司關聯方。
“高買低賣”為何如此受關注?市場擔心上市公司以此向關聯方輸送利益,損害中小投資者利益,還有的質疑上市公司資產收購過程中決策的科學性、嚴謹性。
也就是說,與“高買低賣”造成的實際損失相比,外界其實更加介意的是上市公司在決策過程中的透明性、科學性,以及對投資者負責任的態度。這也是在目前的現實案例中做得遠遠不夠的地方。
以聯建光電為例,盡管上市公司表示“低賣”的原因是基于公司的戰略調整,以及標的公司業績虧損,相關買賣決策也會經過董事會審議。但是,中小投資者心里想必還是有著諸多疑問。比如,造成標的公司收購后經營不善的主客觀因素有哪些,當初收購決策失算的原因是什么,上市公司董事是否勤勉盡責,對當初“收購”決策者的責任追究情況等。
在涉及到關聯交易的“高買低賣”中,需要回答的問題則更多,比如交易作價是否公允,掛牌出售過程中的招標公正性、透明性等。
對此,筆者建議,首先,中小投資者可以多通過提請投服中心介入來積極維權,將“高買低賣”過程中相關疑問統一提交至上市公司董事會。事實上,由于投服中心的介入,有上市公司就曾經終止了“低賣”的決定。
第二,上市公司也應化被動為主動,在“高買低賣”中以更為詳實的信披來回應市場疑慮,具體可以是通過一份完整的報告,再加上一場專門的“投資者說明會”來實現。
第三,從監管部門來說,也應該強化對上市公司信披的要求,調查上市公司在資產收購過程中可能存在的虛假陳述等違規行為,加強對中介機構以及獨立董事是否勤勉履職的監督。
實際上,在一些特定情況下,上市公司往往容易陷入“高買低賣”困境。比如在貨幣寬松周期下的資產價格高點進行收購,隨著貨幣周期轉向而陷入經營面惡化,資產估值大幅縮水。近期“高買低賣”標的的收購時間就集中在2016年至2017年的資本泡沫期;一些周期性很強、受政策影響很大的行業標的資產,在收購后出現業績“變臉”的風險也更大。
因此,在排除進行利益輸送等違規行為的可能后,上市公司也應該進一步加強在高溢價收購中的科學性和嚴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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