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28 17:06:18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就《規范和促進數據跨境流動規定(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國際貿易、學術合作、跨國生產制造和市場營銷等活動中產生的數據出境,不包含個人信息或者重要數據的,不需要申報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訂立個人信息出境標準合同、通過個人信息保護認證。未被相關部門、地區告知或者公開發布為重要數據的,數據處理者不需要作為重要數據申報數據出境安全評估。不是在境內收集產生的個人信息向境外提供,不需要申報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訂立個人信息出境標準合同、通過個人信息保護認證。(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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