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10-10 00:20:10
◎聯創股份披露,在孔剛策劃下,上海鏊投公司通過虛增公司業績等方式,提升上海鏊投公司的估值,最終誘騙上市公司與其簽訂協議,分兩次巨額收購上海鏊投公司,最終造成公司巨額損失。據法院終審判決,孔剛等5人犯合同詐騙罪。
每經記者 胥帥 每經編輯 文多
虛構業績騙上市公司高價并購,一涉事方被判處無期徒刑,為自己的違法行為付出巨大代價。
根據聯創股份(SZ300343,股價7.2元,市值82.04億元)10月9日公告,被告人孔剛與高勝寧等人共謀包裝上海鏊投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鏊投公司)被上市公司高價并購。在被告人孔剛的策劃下,上海鏊投公司調整股權結構,確定通過借用體外資金、購買虛假業績等手段虛增公司業績,制作虛假財務賬目,提升上海鏊投公司的估值,以達到被上市公司并購的目的,通過高勝寧、王耘、黃炯、葉青等人具體實施。在不具備合同履行能力的情況下,許諾很高的業績承諾,最終誘騙公司與其簽訂協議,分兩次巨額收購上海鏊投公司,最終造成公司巨額損失。
依據法院終審判決,孔剛犯合同詐騙罪,判處無期處刑。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發現,上市公司并購被騙,涉事方被裁決無期徒刑的案例并非僅此一例,比如*ST天山也有類似判決。
據聯創股份披露,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孔剛、高勝寧、王耘、黃炯、葉青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要求以合同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根據山東省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之前的一審判決:
孔剛犯合同詐騙罪,判處無期處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高勝寧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王耘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
黃炯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葉青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不過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訴。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該裁定為終審裁定。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上市公司并購被騙涉及無期徒刑的并非僅此一例,此前已有先例。
大象廣告并購詐騙案就將*ST天山拖入深淵。
據報道,大象廣告及其法定代表人陳德宏等在重組交易過程中涉嫌虛增銀行存款、營業成本虛減、虛構應收賬款、隱瞞擔保及負債等事項,誘騙*ST天山并購大象廣告,導致公司在并購中遭受巨大損失。
說回聯創股份,《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了整個事情的前因后果。
孔剛是寬毅(上海)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實際控制人,高勝寧則是上海鏊投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原總經理、法定代表人。
上海鏊投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鏊投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主營業務為網絡營銷。2015年11月,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為高勝寧。2015年底,孔剛與高勝寧認識后,共謀包裝上海鏊投公司被上市公司高價并購。在孔剛的策劃下,上海鏊投公司調整股權結構,確定通過借用體外資金、購買虛假業績等手段虛增公司業績,制作虛假財務賬目,提升上海鏊投公司的估值,以達到被上市公司并購的目的,通過高勝寧、王耘、黃烱、葉青等人具體實施。
2017年9月29日,高勝寧等人與聯創股份簽訂《股權收購協議》,約定聯創股份以支付現金6.48億元的方式收購上海鏊投公司50.10%股權,所得現金用于增持聯創股份,并承諾上海鏊投公司2017~2019年實現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聯創股份的凈利潤分別不低于9800萬元、1.23億元、1.55億元,簽訂業績補償承諾。2018年8月16日,高勝寧等人與聯創股份簽訂《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協議》《業績承諾補償協議》,約定聯創股份以6.84億元價格收購上海鏊投公司剩余49.90%股權,支付方式包括定向增發5471.96萬股份和支付現金1.7億元。孔剛、高勝寧、王耘、黃烱等人為支撐估值、完成業績對賭,通過虛增業績的方式累計虛增利潤約5.1億元。
由于涉及虛增利潤,此事會影響聯創股份財務報表差錯調整。
根據判決結果的司法鑒定數據,上海鏊投公司2017年~2019年期間累計虛增凈利潤約3.44億元。其中2017年11月份至2018年12月份上市公司按照50.1%的持股比例對上海鏊投進行了并表處理,2019年1~12月份上市公司按照100%持股比例對上海鏊投進行了并表處理。
聯創股份此次公告稱,經初步測算,本裁定預計對公司2017~2019年經審計的歸母凈利潤金額不會產生重大影響,預計不會造成2017~2019年連續三年虧損情形,不影響財務審計報告意見類型。公司將盡快進行財務報告差錯更正。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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