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10-16 23:50:49
每經記者 楊煜 每經編輯 董興生
據ST金圓(即金圓股份 SZ000546,股價7.4元,市值58億元)10月16日晚間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吉林監管局(以下簡稱“吉林證監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該決定書指出,ST金圓披露的2022年度業績預告與2022年年度報告信息存在較大差異且盈虧性質發生變化,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且業績預告修正不及時。吉林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及時任董事長徐剛、總經理趙輝、財務負責人GUAN QINGCHUAN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據公告,ST金圓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的《2022年度業績預告》顯示,預計2022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1300萬元至1800萬元。然而,2023年4月17日,ST金圓對業績預告進行修正,預計2022年凈利潤為虧損1.9億元至虧損2.3億元。最終,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年度報告顯示,公司2022年凈利潤為虧損2.11億元。
2023年以來,這已是ST金圓第二次因信息披露有關問題被采取監管措施。7月份,深交所曾向ST金圓下發監管函。該監管函指出,ST金圓在2022年8月25日的投資者關系活動上表示,計劃2022年產出1500噸~2000噸碳酸鋰,同時其多次在互動平臺上回復稱,捌千錯項目2000噸的產能設備均在持續產出、滿負荷生產、產能已穩定達到50%以上。但公司2022年年報顯示,當期新能源材料生產量僅為22.94噸,與前述信息披露情況存在較大差異,存在誤導性陳述。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41N1411911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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