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25 17:22:28
日前,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北京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靳偉在北京豐臺長峰醫院“4·18”重大火災事故中的失職失責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靳偉同志作為分管衛生健康工作的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長,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安全生產的指示要求存在差距,對北京市衛生健康部門安全管理力量薄弱、醫療機構消防安全隱患突出的問題重視不夠,督促市衛生健康部門履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職責、醫療機構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應予嚴肅問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由國家監委給予靳偉同志政務警告處分。(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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