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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兆民被“雙開”!

每日經濟新聞 2023-10-25 18:25:46

每經編輯 李澤東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0月25日消息,海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海南省委批準,海南省紀委監委對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吉兆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圖片來源:澄邁新聞

經查,吉兆民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違規要求管理服務對象無償為其提供專用司機服務,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項目承攬、房地產開發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吉兆民身為長期在地方黨委和政府擔任重要職務的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將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吉兆民的行為已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海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海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吉兆民開除黨籍處分;由海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此前,4月17日,海南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稱,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吉兆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海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據了解,吉兆民在澄邁任職期間,當地曾因破壞紅樹林問題被中央環保督察點名批評,其本人也受到了處分。另外,澄邁縣的問題,中央領導同志也曾作過批示要求。

2019年8月9日。生態環境部在官方微信通報“海南澄邁縣肆意圍填海、破壞紅樹林”典型案例:督察發現,澄邁縣花場灣紅樹林自然保護區、盈濱內海不僅沒有按照第一輪督察要求進行整改;而且頂風而上,肆意圍填海、破壞紅樹林,性質十分惡劣。

據通報,2017年8月第一輪督察期間,中央環保督察組曾5次交辦紅樹灣項目違法填海造地、侵占海岸線、破壞紅樹林,以及生活污水和建筑垃圾污染環境問題,澄邁縣沒有全面排查,沒有調查核實,整改敷衍應對、弄虛作假,上報的公開查處情況嚴重失實。2019年4月底至5月初,根據中央領導同志批示要求,生態環境部現場調查媒體反映富力公司破壞紅樹林問題期間,澄邁縣政府主要領導及林業等部門仍然百般應付,甚至提供“紅樹林枯死是因為病蟲害”等不實結論。

生態環境部稱,澄邁縣委、縣政府政治站位不高,責任意識不強,長期以來輕視生態文明建設,對第一輪中央督察交辦問題,蜻蜓點水,敷衍應對,對問題一帶而過,不愿為、不敢為,沒有真正對自然保護區、海岸帶督察整改工作動真碰硬,監督管理形式化,督察整改走過場。直至2019年4月媒體曝光紅樹灣紅樹林枯死、中央領導作出指示、生態環境部介入調查后,縣委、縣政府才引起重視。

8月10日,海南省政府成立調查組,進駐澄邁縣開展調查。同日,澄邁召開縣委常委(擴大)會議,吉兆民在會上帶頭作了檢討。

2021年11月,海南通報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移交問題問責情況。其中,吉兆民被責令向海南省委作出書面檢查。

吉兆民簡歷

公開資料顯示,吉兆民,男,1964年12月生,中共黨員,大學學歷,工商管理碩士學位,工程師。歷任海南省財政廳信息中心主任;海南省直單位會計管理中心(省財政國庫支付局)電算處調研員;海南省直單位會計管理中心(省財政國庫支付局)副主任(副局長);海南省地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海南省澄邁縣委副書記、縣人民政府縣長(副廳級);海南省澄邁縣委書記(副廳級);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1982.09--1987.07,清華大學工程力學系流體力學專業學習

1987.07--1989.03,廣東省人民醫院心血管病研究所技術員

1989.03--1992.10,中國有色金屬工業總公司金海集團公司職員

1992.10--1995.07,中國有色金屬工業海南公司房地產經營開發部副經理

1995.07--2000.05,中國有色中外合資海宇錫板工業有限公司鍍錫薄板廠營業部部長、總經理助理

2000.05--2000.06,海南省財政廳計算中心干部

2000.06--2002.04,海南省財政廳計算中心副主任

2002.04--2002.07,海南省財政廳信息中心主任

2002.07--2007.07,海南省財政廳信息中心主任兼省直單位會計管理中心(省財政國庫支付局)電算管理處處長

2007.07--2008.09,海南省直單位會計管理中心(省財政國庫支付局)電算處調研員兼省財政廳信息中心主任

2008.09--2009.11,海南省省直單位會計管理中心(省財政國庫支付局)副主任(副局長,正處級)

2009.11--2012.09,海南省地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2011.07兼海南省稅務學會副會長)

2012.09--2012.12,海南省澄邁縣委副書記,縣政府副縣長、代縣長(副廳級)

2012.12--2017.05,海南省澄邁縣委副書記,縣政府縣長(副廳級)(2012.05--2014.09在長江商學院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專業研究生同等學力學習,獲得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2017.05--2021.06,海南省澄邁縣委書記(副廳級) (其間: 2018.02--2018.04在中央黨校縣委書記研修班第14期學習) 

2021.06--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清廉海南、海南省紀委監委、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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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0月25日消息,海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海南省委批準,海南省紀委監委對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吉兆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圖片來源:澄邁新聞 經查,吉兆民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違規要求管理服務對象無償為其提供專用司機服務,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項目承攬、房地產開發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吉兆民身為長期在地方黨委和政府擔任重要職務的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將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吉兆民的行為已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海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海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吉兆民開除黨籍處分;由海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此前,4月17日,海南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稱,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吉兆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海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據了解,吉兆民在澄邁任職期間,當地曾因破壞紅樹林問題被中央環保督察點名批評,其本人也受到了處分。另外,澄邁縣的問題,中央領導同志也曾作過批示要求。 2019年8月9日。生態環境部在官方微信通報“海南澄邁縣肆意圍填海、破壞紅樹林”典型案例:督察發現,澄邁縣花場灣紅樹林自然保護區、盈濱內海不僅沒有按照第一輪督察要求進行整改;而且頂風而上,肆意圍填海、破壞紅樹林,性質十分惡劣。 據通報,2017年8月第一輪督察期間,中央環保督察組曾5次交辦紅樹灣項目違法填海造地、侵占海岸線、破壞紅樹林,以及生活污水和建筑垃圾污染環境問題,澄邁縣沒有全面排查,沒有調查核實,整改敷衍應對、弄虛作假,上報的公開查處情況嚴重失實。2019年4月底至5月初,根據中央領導同志批示要求,生態環境部現場調查媒體反映富力公司破壞紅樹林問題期間,澄邁縣政府主要領導及林業等部門仍然百般應付,甚至提供“紅樹林枯死是因為病蟲害”等不實結論。 生態環境部稱,澄邁縣委、縣政府政治站位不高,責任意識不強,長期以來輕視生態文明建設,對第一輪中央督察交辦問題,蜻蜓點水,敷衍應對,對問題一帶而過,不愿為、不敢為,沒有真正對自然保護區、海岸帶督察整改工作動真碰硬,監督管理形式化,督察整改走過場。直至2019年4月媒體曝光紅樹灣紅樹林枯死、中央領導作出指示、生態環境部介入調查后,縣委、縣政府才引起重視。 8月10日,海南省政府成立調查組,進駐澄邁縣開展調查。同日,澄邁召開縣委常委(擴大)會議,吉兆民在會上帶頭作了檢討。 2021年11月,海南通報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移交問題問責情況。其中,吉兆民被責令向海南省委作出書面檢查。 吉兆民簡歷 公開資料顯示,吉兆民,男,1964年12月生,中共黨員,大學學歷,工商管理碩士學位,工程師。歷任海南省財政廳信息中心主任;海南省直單位會計管理中心(省財政國庫支付局)電算處調研員;海南省直單位會計管理中心(省財政國庫支付局)副主任(副局長);海南省地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海南省澄邁縣委副書記、縣人民政府縣長(副廳級);海南省澄邁縣委書記(副廳級);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1982.09--1987.07,清華大學工程力學系流體力學專業學習 1987.07--1989.03,廣東省人民醫院心血管病研究所技術員 1989.03--1992.10,中國有色金屬工業總公司金海集團公司職員 1992.10--1995.07,中國有色金屬工業海南公司房地產經營開發部副經理 1995.07--2000.05,中國有色中外合資海宇錫板工業有限公司鍍錫薄板廠營業部部長、總經理助理 2000.05--2000.06,海南省財政廳計算中心干部 2000.06--2002.04,海南省財政廳計算中心副主任 2002.04--2002.07,海南省財政廳信息中心主任 2002.07--2007.07,海南省財政廳信息中心主任兼省直單位會計管理中心(省財政國庫支付局)電算管理處處長 2007.07--2008.09,海南省直單位會計管理中心(省財政國庫支付局)電算處調研員兼省財政廳信息中心主任 2008.09--2009.11,海南省省直單位會計管理中心(省財政國庫支付局)副主任(副局長,正處級) 2009.11--2012.09,海南省地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2011.07兼海南省稅務學會副會長) 2012.09--2012.12,海南省澄邁縣委副書記,縣政府副縣長、代縣長(副廳級) 2012.12--2017.05,海南省澄邁縣委副書記,縣政府縣長(副廳級)(2012.05--2014.09在長江商學院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專業研究生同等學力學習,獲得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2017.05--2021.06,海南省澄邁縣委書記(副廳級)(其間:2018.02--2018.04在中央黨校縣委書記研修班第14期學習) 2021.06--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清廉海南、海南省紀委監委、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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