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14 14:10:57
每經AI快訊,記者11月14日從業內獲悉,中國證券業協會近期對《證券公司投行業務質量評價辦法(試行)》進行了修訂,并于日前征求行業意見。據悉,修訂稿擴大了評價范圍,將債券承銷、并購重組財務顧問、股轉公司(北交所)相關投行業務全部納入,基本實現對投行業務的全覆蓋;突出了功能導向,將投行服務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情況作為重要指標,引導投行更好發揮功能,從“可批性”向“可投性”轉型;強化了結果運用,評價結果與證券公司分類評價、行政許可、白名單等機制掛鉤,同步強化聲譽約束和行政約束,進一步提升督促投行歸位盡責的效果。此外,修訂稿還做好了評價銜接安排,充分利用現有的其他投行業務評價結果,保持監管標準統一,盡量不增加行業機構負擔。(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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