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11-19 12:47:29
◎本期數據顯示,生態環境領域違法違規等風險信息共關聯到14家上市公司。其中,6家屬于國資控制的企業。記者梳理發現,14家上市公司背后有113.39萬戶的股東,投資標的登上環境風險榜,可能使他們面臨投資風險。
每經記者 李少婷 每經實習記者 劉志遠 每經編輯 陳俊杰
海新能科旗下公司連收3張罰單,上市公司已擬掛牌出讓所持當事公司全部股權;因超標排放水污染物、未按照國家環境保護標準貯存危險廢物,昆工科技子公司被罰……
2023年11月第三周,哪些上市公司的環境保護與信披責任亮起了紅燈?且看A股綠色周報第136期。
每日經濟新聞聯合環保領域知名NGO公眾環境研究中心(IPE),自2020年9月起,基于31個省市區、337個地級市政府發布的環境質量、環境排放和污染源監管記錄等權威數據來源,每周收集剖析中國數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數萬家公司(包括分公司、參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環境信息數據,發布“A股綠色周報”,旨在借助環境數據庫及專業解析、傳播能力,讓資本市場的上市公司經營活動中的環境信息更加陽光透明。
根據11月第三周收集到的數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共有14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環境風險。
在企業管理能力、財務狀況、行業競爭等因素之外,環境風險日漸成為上市公司重要的經營風險之一。環境風險關乎企業發展,也關乎企業形象。
環境風險榜涉及上市公司分布情況(11月第三周)
本期數據顯示,生態環境領域違法違規等風險信息共關聯到14家上市公司。其中,6家屬于國資控制的企業。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發現,14家上市公司背后有113.39萬戶的股東,投資標的登上環境風險榜,可能使他們面臨投資風險。
本周收錄的數據顯示,國能錦界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因“擴大產能未重新報批”,被榆林市生態環境局罰款472.46萬元,公開資料顯示,該公司由中國神華全資持有。
文號為陜K環罰〔2023〕177號的處罰書顯示,“國能錦界能源有限責任公司錦界煤礦由原來的1000萬噸/年擴大為1800萬噸/年,該煤礦產能擴大未重新報批環評文件,錦界煤礦年產1800萬噸項目檢查時正在生產,配套各項污染設施已建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被榆林市生態環境局罰款472.46萬元。
榆林市生態環境局于2023年10月26日向國能錦界能源有限責任公司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榆環罰(聽)告字〔2023〕208號)。在規定的限期內國能錦界能源有限責任公司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未申請聽證,視為放棄。前述行政處罰決定書11月3日下達,11月9日公開披露。
就此,中國神華方面表示,國能錦界能源有限責任公司正就有關整改措施與榆林市生態環境局進行積極溝通。關于信息披露,按照中國證監會和上交所監管規則,中國神華在年報和半年報中對報告期內全公司發生的環保相關行政處罰情況進行匯總披露,同時中國神華自愿披露了整改情況。如發生處罰的子分公司為生態環保部門公布的本年度重點排污單位,該公司在行政處罰完成閉環后,按照生態環境部相關規定,及時在屬地生態環保部門指定的平臺披露臨時報告,并披露年度報告。
此外,本期收錄的數據顯示,昆工科技子公司云南理工恒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因“1、超標排放水污染物;2、未按照國家環境保護標準貯存危險廢物。”被曲靖市生態環境局罰款98.2萬元。
11月17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昆工科技,接線人員表示,將會查收采訪函,并了解整改落實相關情況。截至發稿,記者未獲得更多信息。
本期收錄的環境處罰數據中,10家上市公司關聯企業因涉及水污染或者大氣污染被罰。
本期收錄的數據中,海新能科控股公司內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美方焦化)連收3張罰單,均由烏海市生態環境局出具,其中兩則環境處罰涉及大氣污染,3張罰單金額合計89.03萬元。
文號為烏環罰字(達)﹝2023﹞35號的處罰書顯示,“2023年8月6日,烏海市生態環境局烏達區分局委托內蒙古綠環楷瑞環保檢測有限公司對內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1號、2號鍋爐排放口有組織廢氣開展污染源執法監測,監測結果顯示,內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1號、2號鍋爐排放口所測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為237mg/m3、240mg/m3,超過排放限值標準(150mg/m3),分別超標0.58倍和0.6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條第二項被烏海市生態環境局罰款51.8萬元。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海新能科正擬出讓當事公司全部股權。公告顯示,2021年,海新能科以12.79億元收購億澤陽光所持美方焦化70%股權,并約定回購條款。2023年9月28日,海新能科發布相關公告,烏達區工信和科技局通知美方焦化2023年底前要完成焦化產能關停工作。截至11月3日,海新能科在北京產權交易所就擬轉讓的美方焦化 70.00%股權已完成預掛牌,目前已滿足回購條款,并已通知億澤陽光參與本次公開掛牌轉讓。
11月17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海新能科,接線人員表示,相關處罰情況的披露,可以關注公司發布的公告。
近年來,隨著ESG(環境、社會責任及管治)投資理念逐步升溫,投資者越來越注重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能力。上市公司財務投資和戰略投資的環境責任也應受到重視,因此直接或間接參股企業環境數據被納入A股綠色報告項目數據庫。
需要說明的是,環境信息數據的公開均有賴于環境監管信息公開水平的不斷提升。從2008年《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到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五章專章確立“信息公開與公眾參與”,信息公開從制度建設上得到保障。
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享有獲取環境信息、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的權利。各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依法公開環境信息、完善公眾參與程序,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提供便利。
公眾環境研究中心(IPE)及自然資源保護協會(NRDC)編寫的《2018-2019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監管信息公開指數(PITI)報告》也指出,環境信息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逐漸成為政府和社會公認的原則。
如對本項目環境數據存在疑問,或需就榜單涉及環境問題進行溝通反饋,請聯系蔚藍地圖。(實習生鄧宇瀚、王可欣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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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片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劉國梅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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