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12-08 19:47:14
日前,國家外匯局發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進一步深化改革 促進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的通知》。《通知》明確,取消外債賬戶異地開立核準。允許確有合理需求的非金融企業到注冊地所屬外匯分局之外的其他地區銀行開立外債賬戶。
每經記者 肖世清 每經編輯 馬子卿
據國家外匯管理局12月8日消息,日前,國家外匯局發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進一步深化改革 促進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其中,《通知》指出,放寬境外直接投資(ODI)前期費用規模限制。取消境內企業境外直接投資前期費用累計匯出額不超過等值300萬美元的限制,但累計匯出額不得超過中方擬投資總額的15%。另外,《通知》明確,取消外債賬戶異地開立核準。允許確有合理需求的非金融企業到注冊地所屬外匯分局之外的其他地區銀行開立外債賬戶。
國家外匯局表示,隨著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的蓬勃發展及跨境投融資活動的日益多樣化,市場經營主體對外匯便利化也有了新的更多的訴求。國家外匯局認真調研市場訴求,深入總結前期試點經驗,系統梳理貿易外匯收支、科技型企業跨境融資、外商直接投資等相關外匯管理政策。在此基礎上制定發布《通知》,推出進一步深化外匯管理改革、促進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的9項政策措施。
《通知》共包括9項政策措施,其中,經常項目政策措施4項,主要是進一步完善特殊貿易外匯收支管理,將前期已在部分區域試點實施的便利化措施推廣至全國,具體包括優化市場采購貿易外匯管理、放寬加工貿易收支軋差凈額結算、完善委托代理項下跨境貿易資金收付、便利境內機構經營性租賃業務外匯資金結算等。
關于優化市場采購貿易外匯管理。《通知》指出,市場采購貿易項下委托第三方報關出口的市場主體以自身名義辦理收匯的,應滿足以下條件:一是從事市場采購貿易的市場主體已在地方政府市場采購貿易聯網平臺備案。市場采購貿易聯網平臺應能采集交易、出口全流程信息,并提供與企業、個體工商戶對應的出口明細數據。
二是經辦銀行采取系統與市場采購貿易聯網平臺對接或通過網頁登錄等其他必要技術手段,識別客戶身份,審核交易背景的真實性,防范交易信息重復使用。
外匯局表示,優化市場采購貿易外匯管理,一方面是助力市場采購等貿易新業態創新發展,支持委托第三方報關的市場采購商戶以自身名義線上辦理收結匯。
另一方面,鼓勵更多銀行開展市場采購貿易外匯結算業務,支持銀行根據客戶業務情況、銀行信息化建設等自身實際,靈活使用市場采購貿易聯網平臺信息,為市場采購商戶提供更加便捷的收結匯服務,提高商戶資金結算效率,同時也可以幫助銀行節約系統開發成本。
另外,《通知》還包含資本項目政策措施5項,主要是拓展資本項目便利化政策及更新優化部分資本項目外匯管理,具體包括全國推廣跨境融資便利化試點政策、放寬境外直接投資(ODI)前期費用規模限制、便利外商投資企業(FDI)境內再投資項下股權轉讓資金和境外上市募集資金支付使用、完善資本項目收入使用負面清單管理、取消外債賬戶異地開立核準等。
《通知》指出,放寬境外直接投資(ODI)前期費用規模限制。取消境內企業境外直接投資前期費用累計匯出額不超過等值300萬美元的限制,但累計匯出額不得超過中方擬投資總額的15%。
《通知》明確,取消外債賬戶異地開立核準。允許確有合理需求的非金融企業到注冊地所屬外匯分局之外的其他地區銀行開立外債賬戶。
對此,國家外匯局表示,“實際顯示,企業外債賬戶的使用越便利,越有利于企業提高跨境資金使用效率。”2022年4月,人民銀行、國家外匯局發布《關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金融服務的通知》,允許非金融企業的多筆外債共用一個外債賬戶,并支持企業通過線上方式申請辦理外債登記等政策,進一步簡化外債賬戶管理。這些政策的實施,提升了外債賬戶使用的便利度,獲得了市場經營主體的普遍好評。
國家外匯局稱,在此基礎上,《通知》進一步取消外債賬戶異地開立的核準要求,允許經營主體根據實際需求在異地銀行開立外債賬戶,有利于企業更好使用外債賬戶,減少企業“腳底”成本。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111341587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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