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12 13:45:35
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向各監管局和多家養老保險公司印發《養老保險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機構管理方面,《辦法》規定,養老保險公司可以申請經營以下部分或全部類型業務:一是具有養老屬性的年金保險、人壽保險,長期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二是商業養老金;三是養老基金管理;四是保險資金運用;五是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養老保險公司業務范圍超出規定的,應當自《辦法》印發之日起3年內完成業務范圍變更。(中證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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