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12-27 22:57:17
每經記者 袁園 每經編輯 張益銘
12月27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山東高法官微獲悉,2023年12月27日,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萬峰受賄案一審公開宣判,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萬峰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七十萬元。扣押在案的贓款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法院審理查明:1997年至2018年上半年,被告人萬峰在擔任中保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中國人壽保險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兼深圳市分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黨委委員、副總裁兼中國人壽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總裁,新華保險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利用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在項目采購、工程承攬、職務晉升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1998年夏至2020年春,先后多次非法收受有關人員所送現金、購物卡等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1209萬余元,其中1000萬元系未遂。
臨沂中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萬峰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萬峰有自首情節,主要受賄犯罪系未遂,積極退繳全部贓款,認罪悔罪,可依法減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公開資料顯示,萬峰出生于1958年,2003~2014年均在中國人壽任職,2014年加入新華保險,歷任新華保險總裁(首席運營官)以及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等職務。2019年1月,萬峰因個人年齡原因辭去新華保險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等職務,而后轉赴鼎誠人壽(原名為“新光海航人壽”)任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2020年8月,在掌管鼎誠人壽一年多后,萬峰向鼎誠人壽提出申請退休,并且向董事會申請辭去公司董事、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職務。
6月21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紀檢監察組、山東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紀檢監察組、山東省臨沂市監委對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萬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41N87670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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