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12-28 21:39:42
12月28日晚間,招商銀行發布公告稱,該行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于招商銀行2022年度績效薪酬追索扣回情況的議案》。據悉,建立績效薪酬追索扣回,有利于防止激勵不當或激勵過度與風險掛鉤不足而導致銀行業員工不審慎行為的出現,促進銀行業科學穩健發展。
每經記者 趙景致 每經編輯 馬子卿
12月28日晚間,招商銀行(SH600036,股價27.99元,總市值7059億元)發布公告稱,該行于2023年12月26日以電子郵件方式發出第十二屆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知,于12月28日以書面傳簽方式召開會議。此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招商銀行2022年度績效薪酬追索扣回情況的議案》。
從國內上市銀行的2022年年報來看,多家銀行年報中出現了“追索扣回機制”,包括國有行、股份行、城商行等各類型銀行。而建立績效薪酬追索扣回,有利于防止激勵不當或激勵過度與風險掛鉤不足而導致銀行業員工不審慎行為的出現,促進銀行業科學穩健發展。
招商銀行2022年報顯示,去年執行績效薪酬追索扣回的員工2876人,追索扣回績效薪酬總金額達5824萬元,人均退薪2.03萬元。按照該行去年總員工數11.3萬人計算,被要求“退薪”的員工數量占比超過2.5%。
據悉,招行也從應分配給該行員工的年度薪酬中,預留了薪酬風險準備金,如出現資產質量大幅下降、風險狀況和盈利狀況明顯惡化、較大案件發生、監管部門查出嚴重違規問題等情況,其相關人員的薪酬風險準備金將被限制分配。
銀行追索扣回績效薪酬并非個例。從國內上市銀行的2022年年報來看,多家銀行年報中出現了“追索扣回機制”,包括國有行、股份行、城商行等各類型銀行。
如港股上市的渤海銀行(HK09668,股價1.170港元,市值207.82億港元)也公布了績效薪酬追索扣回情況。該行去年370人共計1760萬元績效薪酬被追索扣回,人均近5萬元。此外,九江銀行(HK06190,股價7.000港元,市值199.32億港元)也披露稱,報告期內績效追索扣回金額163萬元,不過報告并未披露具體人數。江西銀行則披露了扣回具體事由,表示對不良資產形成負有責任的人員,按不良責任本金大小進行認定,并追索扣回相應績效薪酬。
工商銀行(SH601398,股價4.77元,市值1.7萬億元)在2022年的年報中表示,該行員工薪酬由基本薪酬、績效薪酬和福利性收入構成。其中績效薪酬水平取決于該行整體、員工所在機構或部門以及員工個人業績衡量結果,同時高級管理人員和對風險有重要影響崗位的員工績效薪酬實行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機制,促進風險與激勵相平衡。
銀行“追薪”的背后,是薪酬延期支付和績效薪酬追索扣回相關機制正持續發力。據了解,績效薪酬是商業銀行支付給員工的業績報酬和增收節支報酬,主要根據當年經營業績考核結果來確定,績效薪酬應體現充足的各類風險與各項成本抵扣和銀行可持續發展的激勵約束要求。
2010年,原銀監會曾發布《商業銀行穩健薪酬監管指引》,明確商業銀行應制定績效薪酬延期追索、扣回規定,如在規定期限內其高級管理人員和相關員工職責內的風險損失超常暴露,商業銀行有權將相應期限內已發放的績效薪酬全部追回,并止付所有未支付部分。
彼時原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這有利于防止激勵不當或激勵過度與風險掛鉤不足而導致銀行業員工不審慎行為的出現,促進銀行業科學穩健發展。
2018年3月,原銀監會又印發《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行為管理指引》,明確銀行機構應針對高管及關鍵崗位人員制定與其行為掛鉤的績效薪酬延期追索、扣回制度。
2020年,原中國銀保監會曾發布《健全銀行業保險業公司治理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今年3月份,原銀保監會發文表示銀行業保險業健全公司治理三年行動取得明顯成效。截至目前,95%以上機構已制定并實施了績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原銀保監會指出,特別是在一些高風險機構,相關制度為追究違規高管責任、挽回資產損失發揮了重要作用。例如,山西5家城商行合并重組期間,對61名高管和關鍵崗位人員追索扣回績效薪酬3359萬元。
記者注意到,去年8月,財政部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國有金融企業財務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提出,對于金融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及對風險有直接或重要影響崗位的員工,基本薪酬一般不高于薪酬總額的35%,根據其所負責業務收益和風險分期考核情況進行績效薪酬延期支付,績效薪酬的40%以上應當采取延期支付方式,延期支付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確保績效薪酬支付期限與相應業務的風險持續期限相匹配,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通知》要求,金融企業應當制定績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對于高級管理人員及對風險有直接或重要影響崗位的員工在自身職責內未能勤勉盡責,使得金融企業發生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者給金融企業造成重大風險損失的,金融企業應當依法依規并履行公司治理程序后將相應期限內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績效薪酬追回,并止付未支付部分或全部薪酬。績效薪酬追回期限原則上與相關責任人的行為發生期限一致。績效薪酬追索扣回規定適用于已離職或退休人員。
封面圖片來源:600036,SH)(每日經濟新聞 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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