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1-14 22:10:09
每經評論員 杜恒峰
上市公司天價離婚案,這次到了長春高新(SZ000661,股價125元,市值505.8億元)。1月11日晚間,長春高新公告,第二大股東金磊宣布與配偶王思勉辦理協議離婚,將占比約7.42%的股份分給王思勉,以公告發布當日收盤價計算,分割股份市值約為40.04億元。1月12日收盤,公司股價大跌6.3%,市值相應縮水。對于“假離婚、真套現”的質疑,在12日收盤后的投資者交流會上,長春高新表示,相關事項的發生不存在特殊設計或特別考量。是基于相關股東家庭成員情況,并考慮股東已持有的股份數量及定向可轉債未來可以轉股數量等因素,在4名家庭成員之間進行的平均分配。
公允來看,金磊離婚對股份分割的安排并不利于減持。此次離婚,雙方都加了一項限售承諾:兩人簽訂《一致行動人協議》,期限3年,雙方承諾12個月內不以任何方式減持所持股份。同時,根據監管要求,離婚后雙方所持股份將合并計算,無論誰減持,在合并計算的情況下,兩人仍必須遵守“集中競價交易任意連續90個自然日內減持不超過1%、通過大宗交易任意連續90個自然日內減持不超過2%”的規定,同時還需要履行相應的信披義務,以離婚方式化整為零規避減持限制沒有操作空間。
盡管短期內沒有減持的壓力,但市場的反應表明,投資者對于上述安排仍然是很不滿意的,其中深層次的原因在于,離婚導致的財產利益重構,可能對金磊在上市公司的作用構成重大不利影響。2020年,長春高新收購金磊所持金賽藥業23.5%的股權,金賽藥業是長春高新的“現金奶牛”,2022年貢獻的凈利潤占比超過100%,而金磊是金賽藥業的創始人和主要管理人員,在其所持股份大部分被拿走的情況下,對他的經濟激勵也將被嚴重削弱。
人有悲歡離合,無論對上市公司本身還是對投資者,重要股東離婚都是實打實的利空。對此,監管制度上的設計已經很完善,要在這方面保護好投資者,還需要上市公司重要股東在持股方面作出更合理的安排,比如設置一道“防火墻”——重要股東不直接持股,而是以家族企業的形式持股,不論是離婚還是身故,一旦涉及家庭財產的分割,那也是家族公司的股份分割,無論對股東個人隱私的保護,還是對上市公司股權、股價的穩定,這樣的安排都是值得嘗試的。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