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2-09 11:47:20
每經AI快訊,2月9日,深圳證監局對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南油大道證券營業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經查,發現你營業部存在以下問題:一是部分從業人員于2021年至2022年間私下委托他人進行客戶招攬;二是未能及時妥善處理投資者投訴和糾紛。上述問題反映出你營業部對從業人員執業行為管理不足,在營銷、客戶服務、投訴處理等環節合規管理不到位,違反了相關規定。根據《合規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經紀業務辦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營業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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