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2-22 22:30:57
◎“重整目的在于通過司法程序解決債務問題,優化公司治理結構,恢復盈利能力,從而保護債權人、股東和員工的合法權益。”中國企業資本聯盟副理事長柏文喜表示,在此程序中有可能會削減債務本金并重新確定計息方式,從而大大減輕企業債務負擔。
每經記者 陳利 每經編輯 陳夢妤
2月21日晚間,金科股份發布公告,公司及公司全資子公司重慶金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已于當日正式向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了重整申請相關資料,五中院經審查后接收公司重整申請材料,案號分別為(2024)渝05破申129號、(2024)渝05破申130號。
金科股份表示,法院接收重整申請材料后,公司將合法合規穩步扎實推進重整工作,系統化解決公司債務風險,推進公司加快實現良性循環。不過,對于公司的重整申請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尚存在不確定性。
至此,金科股份成為首家主動申請重整的千億房企。
在此之前,主動申請重整成功的是前百強房企隆基泰和。
上海市光明律師事務所律師陳鐵嬌、付永生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認為,金科股份選擇在此時進行重整程序,可能是意識到:
◆公司的債務風險及經營風險正在進一步惡化,需要通過更積極的措施來應對。
◆通過重整程序,可以保護廣大職工、債權人、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重整程序是在法院監督下進行的,可以確保各方權益得到公平、公正的保護,避免出現更大損失。
“重整目的在于通過司法程序解決債務問題,優化公司治理結構,恢復盈利能力,從而保護債權人、股東和員工的合法權益。”中國企業資本聯盟副理事長柏文喜也表示,在此程序中有可能會削減債務本金并重新確定計息方式,從而大大減輕企業債務負擔。“這也是市場化、法治化化解風險的有效方式。”
從2023年8月1日發布公告擬主動向法院申請重整及預重整,到如今正式向法院遞交重整申請,金科股份用了近7個月時間。
在彼時的公告中,金科股份表示,通過重整及預重整能夠有效避免公司債務風險及經營風險進一步惡化,能夠引入重整戰略投資者,優化公司治理結構,幫助公司盡快恢復盈利能力,重回可持續發展軌道。
事實上,在金科主動申請重整之前,就已有債權人對公司申請了重整。
2023年5月22日,由于約2791.5萬元商票未按時履行承兌義務且已逾期多時,重慶端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稱重慶端恒)向重慶市五中院申請對金科股份進行重整。
這次重整申請引來了深交所的質疑與問詢,要求金科股份核查并說明雙方是否存在關聯關系,重慶端恒向法院提出重整是否受金科股份方面驅使,金科股份是否存在通過破產重整進行逃廢債、損害債權人及中小股東合法權益的情形。
對此,金科股份一一否認,并表示“公司不存在借助破產重整逃廢債的任何企圖”。
時至今日,重慶法院方面一直沒有宣布是否受理重慶端恒提出的重整申請。
在最新的公告中,金科股份表示,申請重整涉及大量前期準備工作,公司前期已成立專項小組并在市政府工作專班和區政府的指導幫助下積極推進各項工作,并系統性開展了債務人財產狀況和債權債務全面調查,與意向投資者簽訂《戰略投資框架協議》并按照協議穩步推進各項工作。
如今,金科股份正式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請,意味著公司已完成相關要求,只待法院裁決。
不過,金科股份并非近兩年首家主動申請重整的百強房企。
2023年7月26日,前百強房企隆基泰和在官微發布公開信,宣布公司向法院申請重整,并已被裁定進入司法重整階段。
“重整可能包括債務重組、資產重組等方式,這將減輕企業的財務負擔,特別是利息負擔。”柏文喜在接受每經記者采訪時表示。
北京金訴律師事務所主任王玉臣在接受每經記者采訪時指出:
金科股份向法院申請重整,通常是指破產重整。破產重整是指根據破產法相關規定,當一家公司資不抵債,不具備債務償還能力的時候,可以通過法律程序對公司進行重組,以恢復其償債能力和業務活力。在重整過程中,通常會提出一個重整方案,該方案需要得到債權人會議的同意,并由法院批準才可執行。
至于向法院申請重整后的具體周期,因案件復雜程度和法院效率而異,通常會持續幾個月到一兩年,甚至三四年不等。
根據金科股份此前披露,從法院收到債權人提出的重整申請到作出受理裁定,需要履行的主要程序有:
預重整備案、預重整、重整受理;法院將結合上述流程綜合判斷公司是否符合重整條件、是否具備重整價值和重整可能,并依法裁定是否受理。
此外,法院在正式受理上市公司重整申請前,還需要獲得省級政府、中國證監會、最高法院審查支持。
而重整后的發展走向,則取決于重整計劃的實施效果。
“如果能夠順利完成重整,企業的債務負擔將大大減輕,有利于恢復運營能力,從而重回良性發展軌道。”柏文喜續稱,但重整過程復雜,需要法院、債權人、股東等多方合作,最終結果具有不確定性。
對于遞交重整申請后,金科股份表示,“如法院裁定受理對公司的重整申請,公司將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開展相關重整工作,系統化解決公司債務風險,推進公司加快實現良性循環。”
王玉臣解釋,重整和債務展期是企業在面臨財務困境時的兩種不同策略。重整破產法律流程中的一種,要嚴格按照上述流程推進。而債務展期則是將債務的償還期限推遲,以便企業有更多時間籌集資金。
在王玉臣看來:
金科股份選擇重整而不是債務展期,可能是因為公司的財務狀況不容樂觀,需要更徹底的解決方案。
重整通常是在企業無法通過其他方式解決財務危機時的最后手段。與債務展期相比,重整可能會對企業的結構和運營產生更大更深遠的影響,包括可能交出一定的管理權、股東發生重大變化、進行資產出售、業務調整、管理層重大變動等等。
重整成功后,企業可能會獲得新的投資,重回正軌;但如果重整失敗,企業可能會面臨破產清算。而展期失敗后還有相對更多的選擇,甚至還可以選擇重整。
金科股份2023年三季報顯示,負債合計2271億元,較2023年半年報時降低139億元,其中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為350.6億元。企業預警通數據顯示,目前金科股份債券余額為122.39億元,其中違約債券金額合計37.04億元。
另據金科股份業績預告,2023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虧損額在48億至78億元之間,較上年同期213.92億元的虧損大幅下降;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虧損額在36億至66億元之間,上年同期虧損為205.2億元。
封面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陳利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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