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2-27 21:41:55
每經編輯 孫志成
2024年2月27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青海省委原常委、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副主任李杰翔受賄一案,對被告人李杰翔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李杰翔受賄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04年至2021年,被告人李杰翔利用擔任內蒙古自治區土默特右旗委書記,包頭市委常委、土默特右旗委書記,包頭市委常委、副市長,通遼市委常委、副市長,呼和浩特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理市長、市長,內蒙古和林格爾新區黨工委書記,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通遼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職務晉升、獲取財政補貼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8823萬余元。
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杰翔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鑒于李杰翔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動交代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部分受賄犯罪系未遂,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到案,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公開資料顯示,李杰翔生于1964年3月,內蒙古準格爾旗人,1985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同年7月參加工作。他從2003年11月開始擔任內蒙古自治區土默特右旗委書記等職。
2022年4月,李杰翔在任上被查。9月,官方發布消息稱,李杰翔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他被指“為謀求職務晉升結交政治掮客,利用國有礦產資源搞政治交易,對抗組織審查搞政治偽裝,求神拜佛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信奉庸俗的“酒桌文化”,肆意吃喝享樂,違規收受禮金”等。
值得一提的是,李杰翔曾擔任“木里煤田非法開采問題調查組組長”。
2020年8月,有媒體揭露祁連山南麓腹地的青海省木里煤田聚乎更礦區仍存在大規模、破壞性的煤礦露天非法開采問題。隨后,青海成立由李杰翔任組長的調查組趕赴該礦區現場調查。
木里礦區非法采煤問題曝光后,一批干部先后落馬,包括青海省副省長、海西州委書記文國棟,海西州委常委、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黨工委常務副書記梁彥國,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管委會專職副主任兼木里煤田管理局局長李永平,海西州政協原秘書長郝建華等。
在李杰翔曾長期任職的內蒙古,近年來也開展了煤炭資源領域違規違法問題的專項整治,查處了一批“煤老虎”和“黑金碩鼠”,根據上月官方披露的最新數據,這場“倒查20年”行動已查處涉煤腐敗案件789件、1163人,其中廳局級干部73人、縣處級干部286人,挽回國有資產損失608億元。
編輯|孫志成 杜恒峰 杜波
校對|程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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