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3-12 16:51:23
每經AI快訊,據豐城發布3月12日消息,江西省豐城市發布關于調整《關于進一步促進豐城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部分條款內容的通告。豐城市將2023年12月7日印發的《關于進一步促進豐城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2023〕30號)第1條中的實行購房補貼時間,由“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調整為“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期間”。 調整后:1.繼續實行購房補貼。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期間,在本市城區范圍內(包括劍光、劍南、河洲、龍津洲四個街道及孫渡街道清豐山溪以北的城區范圍內)購買新建商品房的(含非住宅,以購房合同網簽備案時間為準,且在2025年6月30日前繳清契稅),可享受財政給予50%的契稅補貼政策(最高不超過2萬元,已享受城區棚戶區和城中村改造戶及已享受團購政策優惠的商品房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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