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3-15 17:46:54
3月15日,據證監會網站,2021年9月,證監會發布實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輔導監管規定》。實踐中發現,輔導監管存在重點不夠突出,與審核注冊銜接還不夠緊密等問題,需要進一步完善制度。為此,證監會對《輔導規定》進行修訂并完成公開征求意見程序,今日起發布實施。主要修訂內容有:一是要求輔導機構制定輔導環節執業標準和操作流程,督促輔導對象準確把握板塊定位和產業政策。二是明確輔導監管要關注首發企業及其“關鍵少數”的口碑聲譽,拓展發行監管信息源。三是規定審核注冊工作要充分利用好輔導監管報告,形成輔導監管與審核注冊的有機聯動。下一步,證監會將統籌各派出機構按照時間服從質量的原則,持續做好輔導監管,督促首發企業樹立誠信意識、自律意識和法治意識,壓實輔導機構責任,形成企業規范負責、機構勤勉盡責、監管有力有效的輔導監管生態,從源頭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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