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3-27 16:39:38
每經AI快訊,3月27日,上期所發布違規處理決定公告。2023年8月,陸嶸與范玉霞約定在我所期貨合約上通過相互交易方式轉移資金、擾亂市場秩序,上述行為已構成《上海期貨交易所違規處理辦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的違規行為,依據該辦法第三十條,本所決定:1.給予陸嶸、范玉霞通報批評處分。2.責令改正,給予陸嶸、范玉霞自收到違規處理決定書次日起暫停開倉交易2個月的處分。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