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8 15:04:22
每經(jīng)AI快訊,3月28日,據(jù)商務部網(wǎng)站消息,商務部裁定,鑒于中國相關葡萄酒市場情況發(fā)生變化,對原產(chǎn)于澳大利亞的進口相關葡萄酒征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已無必要。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五十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第四十九條的規(guī)定,商務部向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提出取消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的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jù)商務部的建議作出決定,自2024年3月29日起,終止對原產(chǎn)于澳大利亞的進口相關葡萄酒征收反傾銷稅;終止征收反傾銷稅后,不征收反補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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