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4-12 18:27:36
每經AI快訊,4月12日,深交所表示,擴大重大違法強制退市適用范圍。調低財務造假退市的年限、金額和比例,增加多年連續造假退市情形。對現行“連續兩年虛假記載金額合計達到 5 億元以上,且超過該兩年披露合計金額的 50%”的造假退市指標進行修改,區分一年、連續兩年、連續三年及以上三個層次:一年為虛假記載金額“2億元且占比30%”;兩年為“合計3億元且占比 20%”;三年及以上被認定虛假記載即退市,堅決打擊惡性和長期系統性財務造假。一年、連續兩年標準適用于2024年度及以后年度的虛假記載行為;三年及以上標準適用于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的虛假記載行為。前述虛假記載科目包括營業收入、凈利潤、利潤總額和資產負債表資產或者負債科目。此外,為加大對財務造假公司的監管和約束力度,加強財務造假公司風險揭示,督促其積極整改,新增一項ST情形,對于未觸及退市標準的造假行為,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顯示公司財務會計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即實施ST。公司完成處罰事項的追溯調整且行政處罰決定作出滿十二個月的,方可申請摘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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