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4-15 22:24:02
近期,第二十二屆中國國際環保展覽會和生態環保產業創新發展大會舉辦期間,《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到安永大中華區金融服務氣候變化與可持續發展服務合伙人、大中華區ESG管理辦公室主任李菁。李菁表示,在政策支持、體制機制不斷完善、社會意識增強的情況下,我國綠色金融市場前景廣闊。
每經記者 袁園 每經編輯 馬子卿
在全球面臨氣候變化和可持續發展挑戰的背景下,綠色金融作為一種新興金融形態,可通過金融資源配置引導實體經濟向綠色、低碳、循環和可持續的方向發展。隨著我國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加速,對生態安全和環境保護的關注不斷增強,市場和行業對于綠色金融的關注也越來越多。
近期,第二十二屆中國國際環保展覽會和生態環保產業創新發展大會舉辦期間,《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到安永大中華區金融服務氣候變化與可持續發展服務合伙人、大中華區ESG管理辦公室主任李菁,其就國內綠色金融的發展現狀及未來的發展前景給出了解讀。
2016年,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證監會等七部委聯合發布了《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確立了中國綠色金融體系建設的頂層架構。《意見》提出,綠色金融是指為支持環境改善、應對氣候變化和資源節約高效利用的經濟活動,即對環保、節能、清潔能源、綠色交通、綠色建筑等領域的項目投融資、項目運營、風險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務。
李菁認為,目前,我國綠色金融的頂層設計基本形成,綠色金融業務快速發展,有力推動了我國經濟社會的轉型升級。“我國金融監管部門在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建設、中央和地方兩級激勵約束機制建設、環境信息披露法規監督體系建設等方面取得了明顯成績,同時我國金融監管部門不斷推陳出新,采用新的方法和措施推動綠色金融發揮更多作用。”
在政策方針的引導下,金融機構也開始了對綠色金融的探索。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金融機構在綠色金融方面的探索主要集中在投資和信貸兩大方面。
李菁指出,“我國早期關于綠色金融的政策主要針對的是綠色信貸。2012年,原銀監會發布了《綠色信貸指引》。2018年中國人民銀行先后發布了《關于建立綠色貸款專項統計制度的通知》和《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綠色信貸業績評價方案(試行)》兩個文件,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基礎統計能力,定期報送涉及環境等風險企業的信貸情況,并將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制定了綠色信貸業績評價指標。”
李菁認為,隨著綠色金融體系不斷健全,之后相繼出臺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綠色保險分類標準、碳金融產品等標準,但是這些標準之間尚未形成統一的標準體系,這就對銀行間市場不同機構之間、不同綠色金融產品之間的有效銜接造成了影響,增加了金融機構對綠色金融產品的管理難度和成本。
盡管我國綠色金融發展態勢良好,但我國綠色金融服務經濟社會可持續方面還面臨著多方面的挑戰。例如,綠色金融標準尚需完善,碳核算和環境信息披露水平還需要進一步提升。
“總體來看,我國現有綠色金融認定標準還存在部門之間不一致、具體執行規定不清晰等問題,與國際接軌方面還有所欠缺。碳核算和環境信息披露的方式和規則需要進一步明晰,需要進一步開發符合我國國情的金融機構碳核算方法,研究推出統一的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指南,提高綠色金融市場的效率。”李菁介紹道。
李菁認為,綠色金融可以通過市場手段,將資源向綠色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傾斜,可以引導更多的市場主體主動尋求綠色轉型,從而推動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去年召開的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明確提出,做好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數字金融五篇大文章。李菁認為,做好“五篇大文章”,對于推動綠色金融發展釋放了明確的政治信號,有助于推動更多資源投向綠色領域,助力實體經濟低碳轉型。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生態環境部、金融監管總局和中國證監會印發《關于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提出,要做好綠色金融大文章,積極支持綠色低碳發展。《指導意見》為未來綠色金融發展指明了方向路線。
“《指導意見》提出的主要目標是,未來5年,國際領先的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體系基本構建;到2035年,各類經濟金融綠色低碳政策協同高效推進,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標準體系和政策支持體系更加成熟,資源配置、風險管理和市場定價功能得到更好發揮。”李菁表示,在政策支持、體制機制不斷完善、社會意識增強的情況下,我國綠色金融市場前景廣闊。
封面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張涵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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