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4-30 21:23:01
◎超華科技2023年財報被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還被出具了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自5月6日開市起,公司股票簡稱將由“超華科技”變更為“*ST超華”。
每經記者 陳鵬麗 每經編輯 張海妮
4月30日,超華科技(002288.SZ,股價2.44元,市值22.73億元)發布2023年年度報告。年報顯示:公司2023年實現營收6.77億元,同比下滑60.82%;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5.38億元,同比下滑60.36%。
雖然如期披露了財報,但這份財務報告卻被公司年審會計師事務所——亞太(集團)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亞太集團)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亞太集團同時還為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審計機構出具無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的主要原因包括:2023年4月28日、29日,超華科技收到安徽江藍資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徽江藍)2.28億元、天長市鵬揚銅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鵬揚銅業)4962.25萬元,合計收款2.78億元。但同日,超華科技支付深圳市天越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越工程)2.78億元。審計機構未能就公司與天越工程往來款項的商業實質及其合理性,以及可回收性,獲得充分、適當的審計依據。
早在去年11月,《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就曾對天越工程進行實地走訪,發現其作為超華科技供應商,卻與超華科技實控人家族有諸多交集。(詳見:超華科技蹊蹺應收賬款調查:供應商與實控人家族多家企業“共處一室” 2395萬元預付款是否構成資金占用?)
4月30日,超華科技股票停牌一天,將于5月6日開市起復牌,復牌當天公司股票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及“其他風險警示”,股票簡稱將變更為“*ST超華”。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悉,超華科技與天越工程之間的蹊蹺往來款是審計機構對超華科技2023年度財務報告形成無法表示意見的基礎之一。
2022年,超華科技的年審會計師事務所就曾因無法對安徽江藍、鵬揚銅業2.78億元應收賬款的商業實質及其合理性,以及可回收性,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而對超華科技2022年財務報告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2023年5月超華科技公告,截至去年5月1日,上述2.78億元的應收款項全部收回,2022年度審計報告保留意見中所涉及的事項已經解決,消除了上述不確定性因素對公司的影響。
然而,事情遠沒有那么簡單。超華科技2023年年報披露,公司是去年4月28日、29日相繼收到安徽江藍和鵬揚銅業合計2.78億元應收款。但同日,超華科技向天越工程支付了同等數目的款項。審計機構未能就公司與天越工程的往來款的商業實質及其合理性,以及可回收性,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天越工程到底是何方神圣?記者了解到,天越工程曾是超華科技2023年上半年的預付款方之一,超華科技向天越工程采購銅線。據超華科技2021年年報問詢函回復,天越工程是其2021年度第七大供應商,超華科技當年累計向其采購了2870.33萬元。
截至2023年末,超華科技應收天越工程3.45億元。也由于存在這筆大額應收款,審計機構認為,超華科技對天越工程缺乏信用管理,未能有效執行款項支付審批制度,未能有效執行應收款的催收制度,導致相關款項未能及時收回,存在應收款項無法收回的風險,且沒有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確認款項性質和商業實質。超華科技在信用管理制度、資金支付審批、應收款催收回籠等相關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去年11月,《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便注意到了天越工程的存在,并對其展開一番調查,結果發現天越工程與超華科技實控人家族的多家企業“共處一室”。
天越工程的工商注冊地址為深圳市福田區沙頭街道天安社區深南大道6023號耀華創建大廈611A。記者在創建大廈611A并未見到天越工程的身影,大廈611室與612室打通。超華科技2023年半年度財務報告中所列的近30家“其他關聯方”企業中,至少有7家當時的注冊地址或曾經的注冊地址在611—612室。而且,天越工程2020年及2022年自主提交的企業工商年報里填寫的企業聯系電話,與深圳鋒森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由超華科技實控人之一梁健鋒所控制)2018年及2019年企業工商年報填報的號碼一致。
上述報道發出后,記者注意到,超華科技方面曾在投資者互動平臺上否認天越工程是公司關聯方。4月30日下午,記者嘗試再就天越工程是否實為關聯方、為何向其支付大額款項、雙方購銷內容等問題,致電超華科技財報公開的電話,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由于年報、季報披露之后,依然有不少資料需要整理,4月30日當天無法回復記者的采訪內容。記者也同步向超華科技公開的電子郵箱發去采訪郵件,截至發稿未能收到回復。
記者注意到,審計機構對超華科技出具無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的原因還包括:截至2023年末,超華科技其他流動資產中待處理財產損溢余額為3.21億元,為公司及下屬子公司由于停產、產品退貨、報廢等原因出現的存貨盤虧。但審計機構未能就上述存貨盤虧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并且,對于該存貨盤虧,審計機構認為,超華科技在存貨監盤、倉儲管理制度等相關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同時,趙繼增與梁健鋒的借款糾紛案,一審判決梁健鋒償還趙繼增借款本金2億元及對應利息,超華科技以梁健鋒上述債務當中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為限,向趙繼增承擔賠償責任,導致超華科技計提預計負債1.75億元。審計機構稱,超華科技在印鑒審批制度、擔保審批等相關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基于上述多項內部控制缺陷,審計機構對超華科技2023年度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了審計,并出具了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今年2月,公司及控股股東、實控人之一梁健鋒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審計機構對此表示,“無法判斷該事項對超華科技公司會計報表的影響”。
由于超華科技2023年度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深交所將對公司股票交易實行“退市風險警示”及“其他風險警示”。自5月6日開市起,公司股票簡稱將由“超華科技”變更為“*ST超華”。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41N1133887502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