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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官方重磅發布,9月1日起施行!《網絡反不正當競爭暫行規定》來了

每日經濟新聞 2024-05-11 17:42:28

每經編輯 段煉    

為預防和制止網絡不正當競爭,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鼓勵創新,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數字經濟規范健康持續發展,市場監管總局近日公布了《網絡反不正當競爭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現將有關情況解讀如下。

一、《規定》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深化要素市場化改革,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完善產權保護、市場準入、公平競爭、社會信用等市場經濟基礎制度,優化營商環境”。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是黨中央、國務院從全局和戰略高度作出的重大部署。公平競爭是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關鍵要素和強大動力。反不正當競爭在維護公平競爭中具有基礎性作用,關系市場經濟的基礎水平和質量。一方面,隨著我國數字經濟高速發展,信息技術創新迭代,仿冒混淆、虛假宣傳、商業詆毀等傳統不正當競爭行為利用互聯網技術花樣翻新,反向刷單、非法數據獲取等新型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隱蔽性更強,妨礙經濟運行效率提升,制約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公平競爭,制約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形成。對此,亟待強化公平競爭治理,不斷完善高效完備、透明可預期的常態化監管機制。另一方面,全球競爭格局加速調整,新一代經貿規則正在形成,制度競爭成為國際競爭重要內容。其他國家和地區對數字經濟作出了一系列新的制度安排,反不正當競爭已經成為國際經貿規則重要關注點。對此,亟待加強前瞻性動態研究,促進我國競爭政策與國際規則接軌,改善貿易投資環境,持續深化競爭領域制度型開放。

市場監管總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在深入調研論證、充分征求意見、多次修改完善的基礎上,制定發布《規定》。《規定》旨在通過健全和明確網絡競爭行為“紅綠燈”規則,為各類經營主體明晰指引、劃清底線,保障市場競爭機制在法治軌道上高效有序運行,引導數字技術更好賦能,引領我國競爭力不斷提升。

二、起草制定《規定》遵循的主要原則是什么?

一是堅持鼓勵創新。保護企業創新成果,著力促進互聯網行業發揮最大創新潛能。二是堅持規范競爭。保障不同規模經營主體之間的公平交易,促進各類企業協同發展,防止競爭失序,著力營造良好市場環境。三是堅持問題導向。從構筑國家競爭新優勢的戰略高度出發,針對亟待規范的矛盾焦點,著力完善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認定標準及規制要求。四是堅持開放視野。服務高水平對外開放,增強制度供給的前瞻性、針對性、有效性,著力構建與高標準國際規則相銜接的公平競爭制度。

三、《規定》主要內容有哪些?

《規定》共五章、43條,分為總則、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監督檢查、法律責任和附則。主要內容如下。

(一)明確總體要求。《規定》以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鼓勵創新、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數字經濟規范健康持續發展為基本目標,創新監管模式,明確協同監管工作機制,統籌各方力量,著力提升綜合治理效能。

(二)全面梳理列舉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根據網絡競爭行為復雜多變的特點,《規定》對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分類提煉梳理,明確認定標準。一是明確了仿冒混淆、虛假宣傳等傳統不正當競爭行為在網絡環境下的新表現形式,對刷單炒信、好評返現等熱點問題進行規制,著力消除監管盲區。二是對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制的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細化,列舉了流量劫持、惡意干擾、惡意不兼容的表現形式及認定因素。三是對反向刷單、非法數據獲取、歧視待遇等利用技術手段實施的新型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規制。同時設置兜底條款,為可能出現的新問題新行為提供監管依據。

(三)強化平臺責任。平臺企業掌握海量數據,連接大量主體,既是網絡不正當競爭監管的重點對象,也是協同監管的關鍵節點。《規定》突出強調了平臺主體責任,督促平臺企業對平臺內競爭行為加強規范管理,同時對濫用數據算法獲取競爭優勢等問題進行規制。

(四)優化執法辦案程序規定。針對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輻射面廣、跨平臺、跨地域等特點,對監督檢查程序作出特別規定,根據重大案件的連接點確定管轄權。創設專家觀察員制度,為解決網絡不正當競爭案件的難點問題提供智力支撐和技術支持。

(五)明確法律責任。發揮市場監管領域法律法規“組合拳”作用,在反不正當競爭法框架下,有效銜接電子商務法、反壟斷法、行政處罰法等法律。同時,明確了沒收違法所得的法律責任,強化監管效果。

四、針對網絡領域新型不正當競爭行為,《規定》提出了哪些舉措?

《規定》細化了反不正當競爭法中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構成要件和認定因素,有利于更為全面地研判所涉行為的非正當性,避免不適當地干預市場自由競爭,導致技術發展和創新受阻。《規定》列舉了反向刷單、惡意攔截或者屏蔽、非法數據獲取、平臺經營者對平臺內經營者進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條件等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明確了法律適用條款

五、總局對《規定》的下一步落實有何打算?

《規定》是引導各類經營主體有序競爭、創新發展的重要制度保障,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黨的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加大宣傳解讀力度,努力營造良好輿論氛圍,讓社會各界、各類經營主體迅速理解和掌握《規定》的主要內容,引導各類主體增強依法合規經營意識,完善合規體系建設,及時調整經營行為。同時,市場監管總局將加大對地方市場監管部門執法工作的指導,及時制定執法指南,提升基層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水平,不斷提升監管的科學性、規范性、協調性、穩定性,做到公正監管、正確執行、服務發展。

《網絡反不正當競爭暫行規定》全文

編輯|段煉?杜波

校對|孫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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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市場監管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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