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5-16 16:35:41
每經記者 楊建 每經編輯 趙云
近期,各地監管機構以及中基協對私募基金違規事件的處罰公告,堪稱“日更”。
5月15日,中基協發布了一則紀律處分決定書,撤銷廈門金恒宇私募基金的登記資格。據了解,該私募機構違規事實多達7項。
深圳證監局近期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則曝光了浙江壹諾投資的投資總監李凌云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股票被查的事實,最終被罰沒合計653萬。
5月15日,中基協一則紀律處分決定書顯示,決定撤銷廈門金恒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登記資格。
據了解,該私募機構存在多達7項的違規事實。
首先是不公平對待金恒宇栩之一號產品的不同投資者,未向金恒宇栩之一號基金個別投資者披露該基金無預警止損線的信息。公司未及時為金恒宇栩之一號和金恒宇添樂二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個別投資者辦理基金贖回。
其次是公司管理的7只基金未按合同約定及時進行基金估值并向投資者披露基金凈值等信息。
公司旗下的添樂二號基金在關聯交易前未向投資者進行信息披露;基金產品的基金經理發生變更時,未按基金合同約定時限告知投資者;公司也未嚴格落實投資者適當性審查要求;未對金恒宇栩之一號基金的個別投資者是否符合合格投資者標準進行審查等。
此外還有,公司管理的3只基金存在違反相關法規和基金合同關于“基金總資產不得超過基金凈資產的200%”的情形;公司在中基協登記的實際控制人、從業人員、辦公地址等信息不準確;公司實際控制人存在向個別投資者承諾保本保收益情形。
廈門金恒宇私募基金提出了申辯意見,但是中基協對上述申辯意見不予采納,協會決定撤銷廈門金恒宇私募基金的管理人登記。
中基協數據顯示,廈門金恒宇私募基金注銷是已清算的產品合計7只,注銷時未在系統提交清算的產品合計27只。
合規問題外,部分私募機構也會出現一些交易層面的違規問題。
比如近期深圳證監局下發的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浙江壹諾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總監李凌云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股票行為監管層立案調查。深圳證監局決定對李凌云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326.5萬元,并處以326.5萬元的罰款。
據了解,2020年3月13日至2021年7月20日,壹諾投資先后成立了壹諾千金三號、壹諾千金五號、壹諾千金六號、壹諾遠見1號,基金管理人為壹諾投資。2022年1月開始,壹諾投資分別與禹慧(上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諸暨市天域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約定,由壹諾投資對禹慧穩健1號私募基金、天域星辰一號私募基金進行管理,投資決策和交易操作實際由壹諾投資負責。
李凌云是壹諾投資創始合伙人之一,實際履行投資總監職責并主要負責壹諾投資日常工作。2022年3月9日,壹諾投資投資決策委員會召開會議,經李凌云等三名參會委員審議并表決,一致同意買入“科陸電子”股票1500萬元。交易由李凌云及其下屬徐某每天開盤前形成投資決策,根據交易任務量由徐某獨自或徐某和李凌云共同完成下單。李凌云知悉壹諾投資管理的上述壹諾千金三號等6只私募基金產品投資決策及交易情況等未公開信息。
之后在2022年3-5月期間,裘某樑借用“馬某”和“邵某”的證券賬戶交給趙某,再由趙某交給李凌云管理,上述委托未簽訂協議。涉案期間,兩個賬戶由李凌云投資決策,李凌云安排其下屬使用兩個賬戶交易“科陸電子”股票。兩個賬戶的資金來自裘某樑,賣出股票后本金及收益全部轉回至裘某樑銀行賬戶,壹諾投資及李凌云未獲取相關收益。
據查,2022年3月21日至6月7日,“馬某”“邵某”證券賬戶與壹諾投資賬戶組交易“科陸電子”股票存在趨同情況,兩個賬戶趨同成交金額合計2524萬元,共獲利326.5萬元。對此李凌云提出申辯意見認為,該行為雖不合規,但李凌云未通過該行為獲取經濟利益,不應認定趨同交易的獲利為李凌云的違法所得,不應由李凌云對非處罰對象的所得承擔責任。
對此深圳證監局認為,李凌云實施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股票的違法行為,依法認定該行為所獲利益為違法所得,對當事人的陳述申辯意見不予采納,決定對李凌云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326.5萬元,并處以326.5萬元的罰款。私募排排網數據顯示,該公司沒有公開展示的業績數據。不過從中基協的數據來看,公司合計備案了超20只產品,部分產品已經清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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