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5-29 23:05:47
每經記者 陳 晨 每經編輯 彭水萍
5月28日,錦龍股份發布了關于控股子公司訴訟事項進展的公告。公告顯示,中山證券已收到執行法院劃付的三案執行款共計2.68億元。三案執行完畢,中山證券將于近日向法院遞交結案申請。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上述三案的起因是中山證券與泛海控股債券交易糾紛,三案本金合計2.2億元。
Wind數據顯示,2021年8月30日,泛海控股公告“18泛海MTN001”中期票據正式違約,前述三案均踩雷“18泛海MTN001”。
債券交易糾紛導致訴訟
2018年8月29日,泛海控股在銀行間市場發行2018泛海MTN001債券,債券期限5年,附第三年末投資者回售選擇權,發行規模7億元,票面利率為8.5%/年,按年付息,起息日為2018年8月29日,2021年行權后兌付日為2021年8月29日。
同日,中山證券于銀行間市場分銷買入10000萬元面值、作為中山證券穩健收益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管理人于銀行間市場分銷買入7000萬元面值、作為中山證券中匯1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管理人于銀行間市場分銷買入5000 萬元面值的 18 泛海MTN001債券,購入后一直持有。
2021年7月19日,中山證券根據規定,對持倉的18泛海MTN001債券行使回售選擇權并辦理了回售登記,回售后債券到期日為2021年8月29日。但截至債券到期日2021年8月29日,泛海控股未兌付債券本金和利息。
中山證券認為,泛海控股不依約履行兌付債券的義務,已構成違約,應承擔兌付債券本息及支付違約金給中山證券的責任。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按照“泛海系”爆雷的時間線,最早的公開起爆點就是2021年8月30日,泛海控股發布公告稱,“18泛海MTN001”正式違約,未能按期足額償付利息及回售本金。此后,“泛海系”的相關債券發生多米諾骨牌式違約。
于是,也就有了中山證券與泛海控股之后的訴訟。2021年10月,中山證券作為原告,以泛海控股作為被告,就債券交易糾紛三案分別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訴訟,并收到了法院出具的受理通知書。
中山證券一季度被處罰
2023年5月,中山證券收到民事判決書,分別是泛海控股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給付中山證券“18泛海MTN001”本金10000萬元及利息850萬元、本金7000萬元及利息595萬元、本金5000萬元及到期未兌付利息425萬元。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將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悉,2023年5月,法院一審判決中山證券勝訴。此后泛海控股提出上訴,2023年11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裁定準許泛海控股撤回上訴,一審判決自本裁定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2023年12月,中山證券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強制執行申請。時隔近半年,中山證券也終于獲得了執行款。
接近2.7億元的執行款,對于中山證券甚至是錦龍股份來說都是一筆不小的數目。錦龍股份2024年一季報顯示,公司實現營業收入0.24億元,同比驟降87.75%;虧損1.01億元。對于一季度業績虧損原因,錦龍股份表示,主要是中山證券本期虧損及東莞證券凈利潤下降所致。
此外,中山證券一季度虧損的同時,還受到了監管處罰。2月,深圳證監局指出,中山證券私募資管業務存在若干問題:一是關聯交易管控機制不健全,關于關聯方主體識別、交易系統監控、關聯交易審批評估的相關機制不完善。二是在投資品種池建立與維護、投資決策、交易執行等方面內部控制不嚴。三是對資管產品宣傳、管理費率設置、信息公示的合規管理不足。四是薪酬遞延支付機制及私募資管有關業務制度不完善或未及時更新、未有效執行。
錦龍股份在2023年年報中也明確表示,2024年的發展計劃之一是將加強對控股子公司中山證券的管控,提升中山證券董事會的運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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