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5-31 15:12:21
每經AI快訊,有投資者在投資者互動平臺提問:請問公司將經營權交給一個競爭對手,且是只占40%股份,這符合上市公司要求嗎?怎樣保證上市公司的利益不受到傷害?怎樣保證經營者不會利益輸送給競爭對手?公司是一個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環境下的上市公司,難道能以情懷經營公司?中小股東的利益怎樣保證?難道就憑的是一句不會受到傷害的空話?請解釋。
深紡織A(000045.SZ)5月31日在投資者互動平臺表示,盛波光電作為我司持有60%股權的控股子公司,依法依規建立了“一委三會一層”的公司治理結構,即黨委會、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層,明確決策、執行、監督等方面的職責權限,形成了有效制衡、獨立運作、相互配合、協調運行的治理機制和科學有效的決策、執行、監督機制,以確保經營決策的合理性、合規性、透明性,避免利益輸送和不當行為的發生。 恒美光電作為盛波光電持股40%股東,雙方做強做優偏光片主業的目標和愿望是一致的。在雙方股東的共同努力下,盛波光電經營業績和各項經濟指標持續向好。2023年,在終端需求不足,行業內競爭壓力較大的情況下,盛波光電業績逆勢增長,營業收入、利潤總額、凈利潤等主要財務指標均創歷史新高。雙方將繼續深化合作,持續協同發揮雙方股東在偏光片產業的優勢,整合雙方優質資源,進一步做優做強偏光片主業,以提升上市公司的核心競爭力。
(記者 蔡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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